(第三回)
外麵大雨傾盆,一道閃電劃過,兩個少爺借著短暫的閃光看清他們爸媽的慘劇,兩個一同哇哇又哭又叫,都尿了褲子。兩人一齊跑到門口,手忙腳亂的拔著門拴,張恰在背後靠近過來,手舉狼牙棒朝哥倆膝蓋上一人一棒,膝蓋骨碎裂了,皮肉都扯了下來。
這時外麵已有了家丁們的動靜,有的還牽了狗來,點著油燈,手裏都拿著鐵鍬鋤頭等,在地主的門口問道:“老爺,你們怎麼樣?賊在裏麵嗎?要我們進去嗎”?兩個少爺聽到了他們的聲音,大叫道:“救命呀,你們快進來呀,張恰他殺人啦”!
張恰道:“等一下在收拾你們兩個”,於是手舉狼牙棒麵對著木門淡定挺直的站著,等著家丁們進來送死。突然門被撞開,先進門兩個手拿油燈和長鐮刀,張恰迅雷不及掩耳,一棒打在一個額頭上,那家丁直接頭著地倒地不起。
這時家丁們向炸開了鍋的螞蟻,架鍬舉鋤的蜂擁的衝進來。有的男人身材魁梧肌肉健壯一看就會說他一定很能打架,可張恰就是那種身材瘦小讓人看了沒有力量不能打架的男人,但他今晚卻要殺死這些自以為能都打得過他的人。
可能是屋子太小,家丁們的武器太長施展不開,也可能是他們本就沒有殺戮的決心,反正經過一場惡戰之後,張恰被打得渾身是傷,但所有的家丁都被他打得嚴重殘廢了。牽來的狗本來氣勢洶洶但見了張恰卻都變得溫順了,不知是張恰小時喝狗奶長大的緣故還是平時這些狗已經認識他的緣故。
家丁們在地上打著滾痛苦的呻吟著,張恰拿起一個油燈走到嚇傻的倆個少爺麵前說道:“你們今天用熱水燙我,我也來讓你們嚐嚐熱的滋味”。說完打破了油燈,用燈火點燃了被子鋪蓋,然後一手一個抓著兩人的頭發拖到火前。
張恰內心的怒火在燃燒,七年來的虐待在助燃,他雙手將倆少爺的臉按在火裏,兩個少爺叫得撕心裂肺,屎尿失禁,再加上火烤的肉味,頓時屋裏臭不可聞,一會這兩少爺叫聲停止了,生命也停止了,他們臨死前吃到了被複仇的極烈痛苦。
張恰手握沾滿了鮮血的狼牙棒離開地主的宅院,火勢在雨中並沒有越燒越大,隻是把地主這個臥室的屋子燒毀了,有的家丁被燒死了但有的爬出了屋子。村子周圍的人被大火吸引過來。誰都萬萬沒有想到一夜之間整個地主的大家庭,居然葬送在了一個十三歲的少年手裏,真是大快人心。
(第四回)
張恰找了一個無人的廢棄寺廟睡到天亮,他沒有父母,現在也沒了地主,所以他是無所事事了,孤獨但卻自由。雨停了,他打算離開這個縣城,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謀生重新生活。
張恰經過集市,發現很多人圍著一張告示再看,他也湊過去瞧瞧,他不識字,他能看懂畫,畫的正是他的肖像,他不懂什麼叫通緝令,但他能聽懂別人說的話。有人念叨其中一句:“重大嫌疑犯,十三歲少年張恰,...,賞金五十兩”,原來是沒死的家丁報了官。
張恰立馬轉身便走,突然有人認出了他:“哎,這不是畫像中的殺人犯嗎,快抓住他呀”。這句話陰起了集市上的大轟動,有人知道張恰在地主家做苦力,可憐他,也知道這地主不是什麼好人,所以沒有上來抓他,但有的人見財眼開,想抓他得到賞金,也有的人跑去找官兵了。
幾個漢子上來圍住了張恰,他們也看到告示寫的,這個少年有一個棒子凶器,打倒了地主家所有的家丁,是個十分凶殘的男孩。但是有的人總是不吃虧是不會相信的,隻有親身經曆為時已晚才會緩過神來。
漢子對張恰動手了,張恰當然要反擊,滿是釘子的木棒,長驅直入,血雨腥風,一陣功夫漢子們全被幹到了,有的臉上、有的雙手、有的肚子等等,皮肉都不見了,當然都是被釘子刮了下來。
張恰出手太狠了,因為他心裏清楚,如果自己不狠那麼就會被抓,到頭來受折磨的是自己。他離開了集市,在沒有人敢上來抓他,都讓出了路躲得遠遠的,像躲著一隻吃人的老虎。
一會官兵們到了,群眾們紛紛給官兵指路,於是官兵在後追趕著張恰。張恰肚子餓了,他雖殺人但不會做偷雞摸狗或是搶劫的事,他在樹上草裏找著蟲子吃。一個無比的頑強生命力,一個命運淒慘的張恰,一個殺人不眨眼的狼牙棒少年。
官兵追來了,張恰聽到了腳步聲,人數還不少。他不怕,他從出生開始就從沒懼怕過任何的東西,他沒期盼過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漢出來救他,也沒想過官老爺會不會看自己隻是個孩子放自己一條生路,他隻靠自己,隻相信手裏的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