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理論強調到不適當的高度,便會產生嚴重的教條主義、本本主義和形式主義。這幾年,在改革開放中一些人習慣於作姓“社”姓“資”的判斷,對改革開放表現出嚴重的冷漠、懷疑和觀望,便是教條主義盛行的結果。某種意義上說,也便是全民族理論意識過濃,且又過於模糊和混亂,直接理論判斷思維方式太強所致。
直接理論判斷的突出表現是,對於社會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對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方略,對於改革開放的每一項措施,不作是否有利於國家與民族生存與發展的價值判斷,而是作機械死板教條的理論判斷,看它是否符合某個本本,某項論斷。符合本本教條的,便以為是正確的,不符合或稍有不合的,便被認為是錯誤的不可行的,就會受到非難和批判,在實踐中便會受到阻撓和幹擾。比如市場經濟、股份製等等,因為老祖宗的本本中沒有,便被認為是異端邪說,便遭到種種非難,因此推行起來便十分困難。其結果是嚴重影響了改革開放的步伐和經濟建設的進程。
客觀地講,直接理論判斷所帶來的種種苦果,其錯誤並不在或不主要在理論本身,而在於沒有靈活地運用理論,沒有掌握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發展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精華。那麼,解決的辦法是什麼?是否仍然保持全民的直接理論判斷的思維方式,而要求公民人人去學“大厚本”,精通理論,並隨時追趕理論發展的步伐呢?我以為這不但不必要,而且不可能。40多年來,我們在理論學習方麵可以說花了大本錢,下了大工夫,脫產學,在職學,反複學,許多人書讀了不少,條條背了不少,但真正“精通”的,仍是少數,“精通”且能以發展的思路和觀點對待的,就更少。實踐嚴酷地表明,要求幾萬萬從事繁忙複雜工作的人都成為理論家,是絕對辦不到的。所以讓全民在全麵掌握和正確運用理論基礎上作直接理論判斷的前提並不存在,也不可能建立。而當他們對理論似懂非懂,或因形勢與理論的變化與搖擺而煮了夾生飯後,全國就會陷入無休止的理論摩擦與紛爭中;人們熱衷於理論,就會冷落經濟;人們拿不準到底哪項判斷正確,就會在行動上遲疑,就會影響國家的安定與發展。所以說全民的直接理論判斷將是危險和可怕的。
改變全民直接理論判斷的思維模式,是理論本身發展規律的必然要求,更是社會曆史發展的必然要求。
應當引導人們建立間接理論判斷的思維和行為方式與習慣。除了高層決策者和專業理論工作者,其他人尤其是從事經濟工作的人,應當建立起法律判斷、政策判斷模式,這便是間接理論判斷。因為憲法法律法規政策條文的製定,是以理論做基礎的,被實踐證明有利於生產力發展,有利於綜合國力的提高,有利人民生活條件改善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便是正確理論指導下的產物,便值得肯定,便必須嚴格遵循和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
當一種政策和法規尚未得到實踐的嚴格檢驗時怎麼辦?政策法規的出台,說明在國家的政治過程中,利益表達與聚合、決策等過程業已完成,作為公民,作為其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高度一致的中國公民,第一反應,應當是基本肯定與積極執行。在執行中可按照三個“有利於”這樣的價值標準進行間接理論判斷,並及時反饋信息,提供決策者對政策法規進行及時合理的修改完善。對於廣大的經濟工作者和各行各業的普通幹部和群眾來說,首要的任務是執行,而不是“裁判”。在判斷時,也不要一味進行直接理論判斷,而應當根據自身的情況,最好作間接理論判斷,這樣,才能消除紛爭,戒除徘徊彷徨與猶豫,才能做到萬眾一心,令行禁止,才有利於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發展。
淡化全民的直接理論判斷方式,代之以間接理論判斷方式,是一個極其敏感和複雜的問題。在強化了幾十年直接理論判斷後,突然予以否定和廢止,人們心理必然產生震蕩。但這項工作又必須盡快去做。
這一工作首先應當從理論學習開始做起,應像鄧小平同誌倡導的那樣,學一些有用的理論,而不要搞形式主義,要求廣大的幹部和群眾通通去讀“大厚本”,去“精通”理論,使他們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其次,要做好輿論的引導,在宣傳報道中強化間接理論判斷,而弱化直接理論判斷,使間接理論判斷逐步成為人們的習慣。
(載《寧夏學刊》199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