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恩洛斯大陸的西北方,有個叫“濃霧鎮”的地方,因為小鎮靠近恩洛斯大陸最大的“橫斷山脈”而終年籠罩著一層濃霧而得名。鎮子子並不大,隻有一百多戶人家。整個“濃霧鎮”民風樸實,居民大多靠進山打獵為生。要知道,殺死一頭野狼,光是狼皮就可換1個銀幣。據來作生意的商人講,一張完整的狼皮拿到大城市去至少可以換10個銀幣,如果有一個好裁縫,拿做出來的狼皮大衣在東麵的“日出城”,少說也得換1個金幣呀。(100銅幣=1銀幣,100銀幣=1金幣)不過“濃霧鎮”到“日出城”太遠了,要橫跨半個帝國,再說鎮上也沒人想過要做商人,幾百年來,小鎮上的人們已經習慣了這種生活,這種日複一日、年複一年的生活。
按照小鎮的規矩,男子在16歲就要舉行成年禮,由於“橫斷山脈”深處有許多魔獸,像魔狼、魔豹等等。魔獸比普通的野獸要厲害的多,比如說魔豹,它除了具有普通豹的迅捷與凶猛外,自身還帶有火的屬性,被它爪子抓到會讓人的傷口難以愈合,非常的痛苦。20年前,兩頭魔豹出現在小鎮的附近,傷了不少人,小鎮居民為了捕獲它們還死了幾個人。就在小鎮的居民想離開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家鄉時,一個冒險者的出現了。
那個冒險者聽到這件事後,隻身一人進入了魔豹出沒的山林,隻用了半天時間就殺死了兩匹魔豹,扛著屍體回來了。後來這名冒險者就定居在小鎮上,大家都管他叫山姆,由於山姆的英勇行為振救了小鎮,所以小鎮上的居民很快就接受了他。因此,從那以後,除非舉行成年禮,否則這裏的男子是絕對不可以獨自上山打獵的。
山姆為人熱情,他住在“濃霧鎮”的20年間,教鎮上的獵戶如何更巧妙的打獵,小鎮的皮毛生意也因此好了五成。鎮上小孩子更是喜歡他,因為山姆叔叔除了經常給他們將有關當年帝國聯盟對抗不死軍團之戰的故事外,他們還經常可以得到一些小玩意,像彩色的羽毛啊、精製的狼骨項鏈等等。
許多人都知道山姆的武藝高強,想讓自己的兒子跟他學習劍術。山姆也不推辭,主動教鎮上的十幾個少年武藝,可惜他要求的太嚴,而鎮上的少年大多胸無大誌,隻希望長大後當個好獵戶,所以除了萊恩沒有人能堅持下來。
萊恩小的時候也想做一名好獵戶,不過自從他聽過關於山姆講的故事後,萊恩就立誌做一個英雄,能夠與邪惡對抗,解救無辜百姓的勇士!這似乎是愛幻想的小孩子的通病,不過這樣一來,萊恩跟山姆學了五年的劍術,盡管很苦很累,萊恩還是堅持下來了。現在的萊恩劍術大進,鎮上的青年都不是他的對手。在山姆教導下,萊恩可以雙手各持一件武器作戰,這更是其他人作不到的。
太陽出來了,照在人身上暖暖的,小鎮上沒什麼人,當然除了萊恩。作為這個小鎮中的一員,今天對萊恩來說可是個非常重要的日子。因為今天是他16歲的生日。為了能夠過一個與終不同的成年禮,萊恩一早就起來了,他要去找山姆叔叔為自己主持成年禮。
萊恩急急忙忙的跑進鎮西麵的一所小房子,這是山姆的住所。
“山姆叔叔、甘道夫叔叔”萊恩說,“我來了”。
甘道夫是去年來的,他是山姆的好朋友,不過萊恩總是很奇怪,甘道夫怎麼看都隻是一個普通的老頭,真想不通他倆怎麼會成為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