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在快要分裂的時候,通過染色,可以在顯微鏡下觀察到細胞核內短棒狀的物質。這種物質可被堿性染料著色,被命名為染色體。後來的研究表明,這種物質隻在特定的分裂時期出現,當它為濃縮的短棒狀形態,即為染色體時,在顯微鏡下清晰可見;而在其他不太明顯可見的時期,這部分物質像絲一般分布著,稱為染色質。
細胞在進入分裂的時候,細胞核中被染色的物質本來是纖細如絲的,隨著細胞分裂的發展,這種如絲的染色物質能逐漸變粗、變短,這種變粗、變短的染色物質就是染色體。
實際上:染色質絲相當於一個又長又細的“鋼絲”,而染色體就好比是這種“鋼絲”纏繞和壓縮成的“彈簧”。
有趣的是,在分裂期,細胞好像知道要分家了,染色體數目會增加1倍,然後均等地分配到兩個細胞中去,相當於一家分一半,兩個兒子細胞分到相同的“財產”。
如果細胞中有遺傳因子,那麼遺傳因子應該能從上代傳到下代。既然染色體能夠從上代傳到下代,那麼遺傳因子會不會就藏身在染色體中呢?
自從羅伯特·胡克發現了細胞,經過一個半世紀的漫漫長夜後,終於由弗萊明發現了細胞產生細胞的分裂過程。當1900年孟德爾的結論被重新發現後,細胞學家又激動起來了,他們提出:“莫非染色體就是基因?”
1903年,美國科學家薩頓等人發現,體細胞的染色體總是成對存在的,而每一個生殖細胞,無論是精細胞,還是卵細胞,隻具有每一對染色體中的一個。根據這一發現,薩頓認為,染色體可能和遺傳有關,遺傳因子可能存在於染色體上。於是,他提出了染色體是遺傳物質載體的假設。
可是遺傳特征是多種多樣的,而染色體的數目很少,如豌豆隻有7對,人也隻有23對,那麼怎麼解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長相、身材、性格呢?薩頓大膽猜測,每條染色體上一定帶有多個遺傳因子。
於是一種“染色體的遺傳理論”由薩頓和德國的布維裏兩人同時提出。這是科學家們第一次把遺傳因子與染色體聯係在一起。這時,大名鼎鼎的美國遺傳學家摩爾根重複了孟德爾的實驗,並且以果蠅為實驗對象,進行了大量的雜交實驗,從而進一步證實並發展了孟德爾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