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要
1.大乘以自度度他為本,自度度他以六度為本,六度以般若為本。
2.般若攝無量義:性體空寂,我法俱遣,情執盡空,得無所得。生知-諸法緣生,未見本性,逐相而轉,迷而不覺。佛知-緣生性空,有即非有,當體即空,覺而不迷。
3.因迷而成六道,因悟而有三乘。
4.本經綱要———遣除妄想執著,念佛淨心之樞要。
5.般若是自性本具正智———無上正等正覺———照見事實真相,此即佛之知見。
6.老實念佛,則能一心不亂。若不斷世間一切染緣,攀緣不息,何能老實。
◎經 題
1.金剛:物名,金中之精,最堅最利。能壞一切物,一切物不能壞。又金剛寶光明能照數十裏。喻般若正智,能破煩惱重障;徹見一切凡情妄相,照破無明。
2.般若:是梵語,義為自性本具之正智,所謂佛之知見。就理體曰覺性。又名實相般若。就作用曰正智,即觀照般若。體用一如,覺照一體,故皆名般若。佛為一切眾生,開示大乘,使令悟入者,名文字般若。
3.波羅蜜:梵語,義為彼岸到。所謂離生死此岸,渡煩惱中流,達涅槃彼岸。波羅蜜又有到家、究竟、圓滿諸多義。
4.涅槃:梵語,義為不生不滅,所謂本自不生,今亦不滅。又翻圓寂。
5.因見思煩惱,而有分段生死。因塵沙無明,而有變異生死。
6.大智度論雲:有無二見,皆屬此岸;二執俱空,始達彼岸。
7.六度中,布施、舍也,若不舍,則不離此界。眾生不肯舍,無觀照正智耳。
8.般若波羅蜜,因位名圓滿之觀慧;果位則般若即是波羅蜜。
9.金剛即喻此觀智,最堅、最利、最明。果位喻如來法身,金剛不壞身也。
10.經:具貫攝常法四義,常則三世不易,法則十界同遵。又有徑義,修行成佛之路徑。
◎顯 體
1.一切大乘經,皆以諸法實相為體。佛四十九年所說,無非宇宙人生真相而已。
2.智者大師以“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為經體。江味農以生實相為體。
3.實相即是非相,此中非字,是一切俱非,空、有、雙亦、雙非之諸相俱非,非亦不立。諸法實相,本來如是,真實如是。無以名之,強名實相耳。
4.離即不取之義,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無以名之,強名曰生。
5.文字詮此實相。觀照、觀此實相。實相般若,則圓滿顯現,到彼岸矣。
6.本經之文字般若、觀照般若喻如金剛者,以其能離一切諸相,除我見,斷煩惱,生實相。
◎明 宗
1.宗者修也。經義之主體雖顯,非修莫證。讀經聞法,必以如說修行為主。
2.修學唯以自悟心性為主,不重經教,謂之宗下。依文字,起觀照,證實相者,謂之教下。此佛家自稱宗教也。
3.智者大師,以“實相之慧,修無相之檀”為本經之宗。
4.江注以“離一切相,修一切善”為本經依體起修之妙宗。
5.本經修宗,在“無住”二字。全經觀門、行門,盡在其中。
6.大智度論雲:般若要旨,在離一切法,即一切法。
7.經雲: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又雲:以無我人眾壽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菩提。阿耨菩提者,實相般若也。離一切相修一切善,觀照般若也。因觀照而證實相。
◎辨 用
1.明宗,是明因位之修;辨用,是辨果地之證。而顯體,是顯因果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