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阿大第一個出頭,王琛也知道阿大是發自內心的想跟著他一起幹,但王琛還是擔心有人是借助留下來的機會跟著騙吃騙喝,到時候打起仗來拔腿就跑,王琛幹脆在地上撿起一把大刀放在馬車上說道。
王琛的想法十分簡單,能自己把自己的手指剁下來的人,肯定就是不怕生死的人,因為人的最大敵人不是對手,而是自己,隻要克服了自己,那天下就沒有畏懼的敵人,能有這樣的一群隊伍,何懼他劉關張,又何懼一世梟雄曹孟德。
嗯...
語不驚人死不休,王琛的話再次的讓所有人一愣,這未免太狠了吧,竟然要人剁下一根手指,這還不如殺了他們,他們徘徊的心也漸漸的堅定起來,開始在馬車上裝起了糧食,意思已經很清楚了,他們是不想跟著王琛一起幹打劫。
在看阿大,在王琛的話聲剛落,也陷入了痛苦的掙紮之中,阿大不怕死,因為在青年的那具屍體上,他已經看穿了生死,但剁十指連心的手指,他阿大還真的沒有那個勇氣。
啊...
可就在阿大還在徘徊的時候,一道殺豬般的聲音就驟然響起,隻見一旁的狗子正臉色蒼白的蹲在地上,馬車之上,已經多出了一根手指,此時的狗子正用一雙期待的眼神看著王琛,顫抖的說道:“老大,我跟你幹。”
狗子的突然舉動,也讓王琛微微動容,因為在王琛的心裏,已經把阿大當成了第一個敢吃葡萄的人,所以他忽略了狗子,特別是狗子在剁了手指後的那句話,彷如一根針一樣刺在他的小心髒上。
啊...
有了狗子的開頭,阿大也不再猶豫,緩緩的舉起手中的大刀,便狠狠的對著手指剁去,不出意外的,他同時也發出了慘叫的聲音。
“瘋子,一群瘋子,我們走。”
狗子,阿大的舉動讓所有人看在眼裏,對於敢剁手指這個舉動,他們也感覺不可思議,不過貪生怕死的他們,當即把這個瘋狂的舉動歸納成了瘋子,已經將糧食整理好的眾人,這才按照王琛所指的方向走去,繼續他們的乞討之路。
出乎王琛的意料,原本認為根本沒有幾個人留下來的他,卻發現居然有十多人剁去了手指,他們當中有剛才跟青年戰鬥的少年,也有後來趕到的一群中年人,王琛大致的數了一下,留下來的剛好十六人。
“走吧,把剩下的糧食拿到鎮子上賣了,然後我們也得找個地方躲起來。”
雖然人數減少了很多,但王琛並沒有灰心,因為在王琛看來,這十六人才是真正可以戰鬥的人,隻要營養能夠跟上,王琛有著十足的把握,將他們訓練成一支真正的特種兵。
而剁手指這個習慣,便成了王琛挑選人才的標杆,在往後的數十年間,但凡有人看到斷指之人,都會發自內心的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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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