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動物解放論:把道德關懷擴展到動物
彼得·辛格是動物解放論者的代表人物,他所著的《動物解放》便是一本極力主張將道德關懷拓展到動物的經典之作。辛格的《動物解放》一書的出版把動物保護運動推向了一個從關注動物的福利到關注動物的權利的新的階段,其理論的哲學基礎是18世紀的傑羅米·邊沁的功利主義。在辛格看來,感受苦樂的能力是擁有利益的充分條件,也是獲得道德關懷的充分條件。功利主義倫理學的兩個基本原則是平等原則與功利原則。
平等原則要求的是每個人的利益都同等重要,因此,我們在選擇自己的行為時必須要把受到該行為影響的每個人的利益都考慮進去,而且要把每一個人的類似利益都看得與其他人的類似利益同樣重要。辛格認為,主張平等的理由,並不依賴智力、道德能力、體能或類似的事實性的特質。平等是一種道德理念,而不是有關事實的論斷。辛格推論道:凡是擁有感受痛苦能力的存在物都應該給予平等的道德考慮,而由於動物也擁有感受痛苦的能力,所以,對動物也應該給予平等的道德考慮。
功利原則的基本內容是,在任何一個特定的環境中,道德上正確的行為都是那些能帶來最大功利的行為。辛格用“感覺”來表達忍受或體驗快樂的能力。一個具有感覺能力的存在物,至少有其最小利益,即體驗愉快和避免痛苦的利益,或不忍受痛苦的利益。辛格承認對痛苦程度進行比較是困難的,進行動物之間比較尤其困難。然而,我們有些情況下應當限製僅僅為了自己的舒適而加重動物的痛苦,需要在對待動物的態度上來個根本地轉變,包括飲食結構、農業方式、科學領域的實驗方案,還有對荒野、狩獵、陷阱的看法和對穿戴動物皮毛的看法,還有對馬戲團、圍獵場及動物園等的看法。總之,大量的痛苦本是可以避免的。
辛格在其理論中確定的動物解放運動的基本目標為以下幾點:
第一,釋放被拘禁於實驗室和城市動物園中的動物。辛格指出,以科學研究的名義而在動物身上所做的試驗並非都是無可指責的。有些試驗,比如通過電擊動物以測定其刺激——反應能力是毫無必要進行的;有些試驗比如在動物身上測試藥物的療效,則完全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完成。那種為了檢驗化妝品的安全性能而在動物身上超劑量使用的“德萊塞眼部刺激實驗”,是為了人類的瑣碎利益而拿動物的生命做賭注。把動物拘禁在動物園的囚室以使遠離大自然的城市人觀賞和嬉戲的做法,更是對生命尊嚴的褻瀆。
第二,廢除“工廠化農場”。辛格將那些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牧場稱為“工廠化農場”。在狹窄、擁擠而黑暗的工廠化農場中,動物僅僅被當作一種產品,而非一個生命來對待。肉雞的痛苦生長,蛋雞在格子籠中的歇斯底裏,豬的沮喪症候群,小肉牛的“全力生長”,等等,無不揭示了動物的五項基本自由——轉身、舔梳、站起、臥下及伸腿,都被無情地剝奪,而且還要經常遭到閹割、烙印、電昏、死亡、強迫進食或禁食的無情對待。動物的這種生存處境令以辛格為代表的動物解放主義者們憂心忡忡。他們決心廢除“工廠化農場”,為家禽、家畜爭取到它們在農業文明時代所擁有的那種生存條件。
第三,素食主義。辛格認為,對肉類的嗜好,對營養的需要都不能證明吞食動物屍體的合理性,食肉主要是一個習慣問題。現代道德要求我們,避免給動物帶來不必要的痛苦和傷害,要求我們力所能及地做善事。從這一重要的道德常識的角度看,吃肉是一種邪惡的行為。從營養角度考慮,食用豆類等植物比食用肉食更能有效地滿足我們對蛋白質和其他營養品的需要。從更有效地為人們提供更多的食物的角度看,不把糧食用於喂養牲口將給世界的饑民提供更多的食品。因此,我們有倫理義務成為素食主義者,並拒穿動物皮毛製品,同時應積極倡議製定出禁止商業性的“動物生產”的法律。
第四,反對以獵殺動物為目的的戶外運動。辛格指出,就像羅馬貴族那種把基督徒訓練成角鬥士,並通過觀看角鬥士相互廝殺來取悅的行為是殘酷而邪惡的一樣,當代人那種通過獵殺動物來消磨業餘時間的行為(打獵、釣魚)也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