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車的裝配應達到以下技術要求:
(1)無缺損件,緊固件連接處無鬆動。
(2)轉盤轉動應靈活,不得有鬆動和摩擦現象。
(3)四個輪子轉動應靈活,車輪的徑向和端麵跳動應小於4毫米。
(4)車廂支架應無變形,其車廂對角線長度差,6噸掛車為20毫米,其餘各型為15毫米。
(5)廂板與底板接合間隙不大於3毫米,個別地方不超過5毫米,但其長度不大於250毫米,廂板能轉動靈活。
(6)電路係統各接頭均要用絕緣布包紮嚴密,穿過金屬物的部位應墊絕緣布或塑料管。
(7)製動性能應達到如下要求:①山區滿載時,在12%的坡道上停車應能保持10分鍾以上(不要駕駛員控製)。②掛車在通過50米長度距離後緊急製動應有製動拖印,拖拉機的製動印痕應小於掛車的製動印痕。
(8)氣路密封性能要求:氣路在7×105帕的壓力下,保證10分鍾壓力下降不超過2×105帕。
(9)小四輪拖拉機掛車(兩輪掛車)軸承軸向間隙為0.25毫米。製動時,要求左右輪拖印應一致,製動距離不大於5米,拖拉機拖印應略小於掛車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