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0章 割草機整機技術要求有哪些?(1 / 1)

(1)緊固件不得有鬆動,各密封部位不應有滲漏。

(2)齒輪副運轉輕快,不應有卡滯或間隙過大現象。

(3)驅動輪輪圈的端麵跳動不得大於8毫米;離合機構應能靈活脫離與結合,且穩固地停留在極限位置。接合時棘齒間隙不許大於2毫米,離開時棘齒間隙不得小於3毫米。

(4)掣子在掣子盤上應能回轉靈活。當驅動輪正反轉時,掣子應保證可靠的接合與脫開;方向盤轉動要輕快,當向右轉到極限位置時,活動轅杆應與固定轅杆成一線。

(5)內拖板對於地麵的仿形能力以地麵支承麵為準,升降極限不小於200毫米。

(6)傾斜調節機構應能將切割器從水平位置向上旋轉8°,向下旋轉2.5°。

(7)在不工作時,扳動升降手柄提起切割器至1擋時,所需的動力不應大於245牛。

(8)切割器提升至1擋位置時,內托板相對地輪支承麵的提升高度不應小於100毫米,木連杆應與驅動軸平行,護刃器梁應前傾1°~1°30′,此時偏心套調節螺栓應在起始位置。

(9)調節護刃器梁與機架相對位置,應能使動刀片中心線與護刃器中心線重合,不重合度不大於3毫米。

(10)運轉中零件不得有卡滯和異常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