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道:這是什麼道理?岐伯說:根於中的叫做神機,它是生化作用的主宰,所以神去則生化的機能也停止;根於外的叫做氣立,假如沒有六氣在外,則生化也隨之而斷絕。故運各有製約,各有相勝,各有生,各有成。因此說,如果不知道當年的歲運和六氣的加臨,以及六氣和歲運的異同,就不足以談生化。就是這個意思。
黃帝道:萬物開始受氣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敷布而蕃殖,氣終的時候形象便發生變化,萬物雖不同,但這種情況是一致的。然而如五穀的資生,生化有厚有薄,成熟有少有多,開始和結果也有不同,這是什麼緣故呢?岐伯說:這是由於受在泉之氣所控製,故其生化非天氣則不生,非地氣則不長。
黃帝又道:請告訴我其中的道理。岐伯說:寒、熱、燥、濕等氣,其氣化作用各有不同。故少陽相火在泉,則寒毒之物不生,火能克金,味辛的東西被克而不生,其所主之味是苦和酸,在穀類是屬青和火紅色的一類。陽明燥金在泉,則濕毒之物不生,味酸及屬濕的東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辛、苦、甘,在穀類是屬於火紅和素色的一類。太陽寒水在泉,則熱毒之物不生,凡苦味的東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淡和成,在穀類屬土黃和黑色一類。厥陰風木在泉,則消毒之物不生,凡甘味的東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酸、苦,在穀類是屬於青和紅色之類;厥陰在泉,則少陽司天,上陽下陰,木火相合,故其氣化專一,其味純正。少陰君火在泉,則寒毒之物不生,凡辛味的東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辛、苦、甘,在穀類是白色和火紅色之類。太陰濕土在泉,燥毒之物不生,凡成味及氣熱的東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甘和鹹,在穀類是土黃和黑色之類;太陰在泉,是土居地位,所以其氣化淳厚,足以製水,故成味得以內守,其氣專精而能生金,故辛味也得以生化,而與濕土同治。
所以說:因司在天泉之氣不及而病不足的,用補法當順其氣,因太過而病有餘的,治療時當逆其氣,根據其寒熱盛衰進行調治。所以說:從上、下、內、外取治,總要探求致病的原因。凡體強能耐受毒藥的就給以性味厚的藥物,體弱而不能勝任毒藥的就給以性味薄而和緩的藥物。就是這個道理。若病氣有相反的,如病在上的,治其下;病在下的,治其上;病在中的,治其四旁。治熱病用寒藥,而用溫服的方法;治寒病用熱藥,而用涼服的方法;治溫病用涼藥,而用冷服的方法;治清冷的病用溫藥,而用熱服的方法。故用消法通積滯,用削法攻堅積,用吐法治上部之實,用下法通下部之實,補法治虛證,瀉法治實症,凡久病新病,都可根據這些原則進行治療。
黃帝道:若病在內,不實也不堅硬,有時聚而有形,有時散而無形,那怎樣治療呢?岐伯說:您問得真仔細!這種病如果沒有積滯的,應當從內髒方麵去探求,虛的用補法,有邪的可先用藥驅其邪,然後以飲食調養之,或用水漬法調和其內外,便可使病痊愈。
黃帝道:有毒藥和無毒藥,服用時有一定的規則嗎?岐伯說:病有新有久,處方有大有小,藥物有毒無毒,服用時當然有一定的規則。凡用大毒之藥,病去十分之六,不可再服;一般的毒藥,病去十分之七,不可再服;小毒的藥物,病去十分之八,不可再服;即使沒有毒的藥物,病去十分之九,也不必再服。以後就用穀類、肉類、果類、蔬菜等飲食調養,使邪去正複而病痊愈,不要用藥過度,以免傷其正氣。如果邪氣未盡,.再用藥時仍如上法。必須首先知道該年的氣候情況,不可違反天人相應的規律。不要實證用補使其重實,不要虛證誤下使其重虛,而造成使人夭折生命的災害。不要誤補而使邪氣更盛,不要誤瀉而損傷人體正氣,斷送了人的性命!
黃帝道:有久病的人,氣機雖已調順而身體不得康複,病雖去而形體依然瘦弱,應當怎樣處理呢?岐伯說:您所問的真精細啊!要知道天地之氣化,是不可用人力來代行的,四時運行的規律,是不可以違反的。若經絡已經暢通,血氣已經和順,要恢複正氣的不足,使與平常人一樣,必須注意保養,協調陰陽,耐心等待天時,謹慎守護真氣,不使有所消耗,它的形體就可以壯實,生氣就可以長養,這就是聖王的法度。所以《大要》上說:不要以人力來代替天地之氣化,不要違反四時的運行規律,必須善於調養,協調陰陽,等待真氣的恢複。就是這個意思。黃帝道:講得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