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是日本、韓國等國家。日本人在1950年確立的《文化財保護法》中首次提出“無形文化財”的概念,並以法律形式規定了它的範疇。韓國人也較早有了這種觀念。他們早在1962年就頒布了《文化財保護法》,並於1967年把江陵端午祭列為韓國的“重要無形文化財”。由於他們不懈的努力,這種前衛的遺產觀漸漸得到世界各國的認知和認可,終於在199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製定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評選法》。進而在六年後(2003年)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至此,人類將另一半文化遺產擁入了自己的懷抱。

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上有好幾種叫法。如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等等。我們過去習慣稱做民間文化。現在為了與國際上的稱謂相協調,便稱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將遺產內容由物質的、有形的、靜態的,伸延到非物質的、無形的、精神的、生態的,顯示了當今人類對自己的文明創造的認識進了一大步。隻有進入了現代社會,才會把前一階段文明視作遺產。因此說,當人類相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倍加珍視與保護時,一個現代的完整的遺產觀便形成了。

現代遺產觀也是一種現代文明觀。文明的對立麵是野蠻。那麼,與現代文明相對便是對遺產野蠻的破壞了。

如上所述,人類文化遺產觀的最終形成並不遙遠,就在最近這三十年。在這樣的時間背景下,中國的文化遺產處於什麼狀況呢?

二、中國文化遺產的特殊困境

從1972年到2003年這三十年,中國社會經曆著曆史上最劇烈的變化。即從“文革”進入改革。我們的一切,包括遺產都在這劇烈的變化中不斷地產生前所未有的問題,也都是一些巨大而全新的難題和挑戰。

對於文化遺產來說,“文革”是曆史上最大的一次破壞。因為它直接以文化遺產作為“革命對象”。“文革”對中華文化的損害,不隻是對有形文物大規模的毀滅,更是在人們心裏注入了對自己文化的蔑視與對立。由此帶來的對中華文明傳承造成的損害,今天已經看得非常清楚了。在“文革”後期,從批判紅樓、水滸,到批判克己複禮,實際上國人心中的中華文化已是空架子。然而,正是在這個時候中國社會突然之間急轉彎地進入了改革。

我們的改革開放不是社會線性發展的新階段。我們是一下子闖進改革、闖入世界的;外來文化也一股腦兒地闖進我們的生活。

在這裏需要說明的是,對外來文化的認識一直有個誤區。似乎有一種觀點認為當代中華文化的困境是外來文化的衝擊所致,甚至認為這些麻煩是對外開放帶來的。這是一種誤解。如果外來文化是負麵的,那麼“五四”時期、盛唐時期,外來文化也十分迅猛,為什麼沒有給中華文化帶來麻煩?相反中國這條巨龍著著實實地飽餐了一頓外來的精神營養品,更加壯大了自己。從馬克思的《資本論》到貝多芬、巴爾紮克、達·芬奇和牛頓,不都是“五四”那個時代舶來的嗎?那時,知識分子站在中國文化的前沿從容地對外來文化進行選擇,從中挑選經典。但這一次不行了。你學貫中西也沒用。由於這次從外部世界蜂湧而至的是麥當勞、大片、暢銷書、排行榜上的金曲、勁歌勁舞、超市、國際名牌、時尚,以及明星大腕滿天飛。這些商品性的、快餐式的、粗鄙又新奇的流行文化一下子填滿“文革”後國人空蕩蕩的精神空間。應該說,當前文化矛盾的本質,不是中外文化的衝突,而是我們原有的文化和商業流行文化的衝突與矛盾。所以,在兩會上我曾經做過一個發言,題目是“警惕當前文化的粗鄙化”,所談的是如何認識商業文化的本質及其負麵效應。

進一步說,在從計劃經濟突然轉型為商品經濟時,我們沒有自己的現成的商品文化,所以一定會照搬國外。然而由於語言關係,英語世界的流行文化不會一下子登陸中國,那就要通過周邊的、漢字圈的、已有成熟商品文化的地區(港台)與國家(韓日)“轉口”而來。20世紀80年代曾經一度冒出過自己本土的流行文化的苗頭,如西北風。但這隻是一種自發而非自覺的文化現象,完全跟不上飛速發展的商品社會對商品文化的需求,那就隻好四處伸手。於是,武俠是香港的,歌曲是台灣的,言情是韓國的,漫畫是日本的。其結果是“外邊的世界多精彩”,這更加深了人們對自己文化傳統的漠視。同時,商品經濟的根本手段是刺激消費,刺激物欲。在物欲的社會中,必然輕視精神。尤其文化遺產是公共的精神性的事物,必定受到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