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看了狀詞,即拘梅敬審勘。梅敬遂以祈簽之事告知。包公自思:梅敬才回,決無自殺其妻之理。乃謂梅敬曰:“汝去六年不歸,汝妻少貌,必有奸夫。想是奸夫起情造意,要謀殺汝,汝因悟神簽之言,故得脫免其禍。今詳觀神簽中語雲‘鬥粟三升米’,吾想官鬥十升,隻得米三升。更有七升是糠無疑也。莫非這奸夫就是糠七否麼?汝可試思之,果是真否?”梅敬曰:“小人對門果有一人名喚康七。”包公即令左右拘喚來審。康七叩首供狀曰:“小人因見薑氏美貌,不合故起謀心。本意欲殺其夫,不意誤傷其妻。相公明見萬裏,小人情願伏罪。”包公押了供狀,遂就斷其償命。即令行刑劊子押赴市曹處決。聞者歎其神明莫及也。
第九回判奸夫竊盜銀兩
斷雲:
葉廣藏銀計亦良,豈期盜竊事成殃。
包公神判傳天下,千古猶存姓字香。
話說河南開封府陽武縣,有一人姓葉名廣,家亦中平。娶妻全氏,生得貌類西施,聰明乖巧。住居村僻處屋一間,鮮有鄰舍。家中以織席為生,妻勤紡織,僅可度活而已。一日,葉廣謀謂其妻曰:“吾意與汝在家勤謹,隻堪度日,所餘隻有四兩之數。
吾今留銀一兩五餞在家,與賢妻聊作食用紡織之資。更有二兩五錢,吾欲往西京做些小買賣營生。待去一年半載,若蒼天不負男兒之願,得獲寸進,隨即回歸,再圖厚利,乃其誌也。不知賢妻意下如何?”全氏曰:“妾聞大富由天,小富由勤。賢夫既有誌經營,諒蒼天必不辜負所願也。妾意豈敢抗拒?但貲財鮮少,賢夫可宜斟酌而行。倘得獲其所欲,亦當早尋歸計,此則妾所至望矣。”葉廣聞妻之吉,不覺喜慰於心,遂即將前本販買其貨而行。
次年,近村有一人姓吳名應者,年近二八,生得容貌俊秀,聰明善詩,未娶有室。偶經其處,窺見全氏貌類西施,就有眷戀之心,即懷不舍之意。隨即詢問近鄰,知其來曆。陡然思忖一計,即討紙筆就寫偽信一封,乃入全氏之家,向前施禮言曰:
“小生姓吳名應,舊年住西京與尊嫂丈夫相會,交契甚厚。昨日回家,承寄有信一封在此,吩咐自後尊嫂家或缺用,某當一任包足,候兄回日自有區處,不勞尊嫂憂心,故今專此拜訪。”全氏見吳應生得俊秀,語言誠實,又聞丈夫托其周濟,心便喜悅,笑容可掬。兩下各自眉來眼去,鹹有不舍之心。情不能忍,遂各向前摟抱,閉戶共枕同衾,宛若仙家玉樹,暗麝驅人,不可名狀。
吳應遂吟一律以戲之曰:
天緣造就到仙房,暗麝熏人透骨芳。
雲夾蘭台因見雨,霧垂瑤室便成霜。
臨時吃盡消魂片,今夜方耽續命湯。
興逸不容占句盡,心魂撩亂魄忙忙。
全氏聽畢,言曰:“妾雖不能吟詩,見叔佳製,可默而不答乎?”亦口占一律以和之曰:
貪春仙客步蘭房,錦帳齊掀滿帳芳。
月朗今宵疑不雨,天寒明旦自成霜。
躊躇心上魚驚釣,進步廚前鳥就湯。
管取稱君方便好,豈能憐我尚忙忙。
二人吟詩已畢,雲雨才罷,吳應細思詩中之言,乃笑謂之曰:“吾諒尊嫂與丈夫備嚐經慣,豈真全未識風流者乎?”全氏曰:“妾別夫君一載有餘,往日與其歡會之時,自以為兒戲耳。
今宵與賢叔接戰,方覺股栗,所謂‘生未識燈花關,倏到花關骨盡寒’者也,望君推心,今後交感之時,勿以見慣渾閑者相待。”
吳應笑曰:“自識製度,不待嫂說。”自此之後,全氏住在樹僻,無人閑管此事,就如夫婦一般,並無阻礙。
不覺光陰似箭,日月如梭。葉廣在西京經營九載,趁得百銀一十六兩,自思家中妻又少貌,不覺來此九載,若久戀他鄉,不顧妻室,不免辜恩負義之誚,遂即收拾回程。在路夜住曉行,不則一日,到家已是三更時候,葉廣自思莊屋一間,門壁淺薄,恐有小人暗算,不敢將銀進家,預將其銀藏在舍旁通水陰溝之內已畢,方才喚妻開門。是時其妻正與吳應宿歇,極盡歡娛之意,忽聽得丈夫喚門之聲,即忙起來開門,放丈夫進家。吳應驚得魂飛天外,躲在門後,候其關門,潛躲出外。全氏整備酒飯與丈夫略敘久曠之情,食畢收拾上床。
宿歇之間,全氏問曰:“賢夫出外經商,九載不歸,家中甚極勞苦,不知亦趁得些銀帛否?”葉廣曰:“銀有一十六兩,我因家中門壁淺薄,恐有小人暗算,未敢帶入家來,藏在舍旁通水陰溝之內。”全氏聞說大驚曰:“賢夫既有許多銀回來,可速起來,取藏在家無妨,不可藏於他處,恐有知者取去,那時悔之晚矣。”
葉廣依妻所說,忙跳起尋取,不防吳應隻有舍旁竊聽葉廣夫妻言語,聽見藏銀在彼,已被先盜去訖。葉廣尋銀不見,因與全氏鬧曰:“吾半夜獨自回家,並無一伴跟隨。及藏銀之際,又無一人知覺,奈何就有人盜去?必是汝因吾出外日久,家中與人通奸,今日必然與其宿歇,見我喚門之聲,汝即潛放出外。其人竊聽得知,因而盜去。汝實難辭其責矣。”其妻聽了,不敢明言,再三推說無有此事。葉廣不信,遂以前情具狀,扭扯其妻,徑赴包公案前陳告其事。
包公觀罷狀詞,就將其妻勘問:“必有奸夫之情。”其妻堅意不肯招認。包公遂發葉廣回家,再出告示,喚張千、李萬私下吩咐曰:“汝可將告示掛在衙前,押此婦人出外,枷號官賣,其銀還他丈夫,等候有人來看此婦者,即便拿來見我,我自有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