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旭東
第一次寫作文,說起來都有些可笑。那是小學三年級的第二個學期,大概開學不到一個月,語文老師大概開學在課堂上很鄭重其事地對我們說:“同學們,今天我不到一個月,們要開始寫作文了!”當時,我們都覺得很奇怪,不語文老師在課堂上很鄭重其知作文是啥。有一個同學立刻舉手問:“老師,什麼事地對我們是作文呀?”於是,老師就給我們講什麼是作文。老說:“同學們,今天我們師說,課文就是作文,不過那是大作家寫的文章,如要開始寫作文了!”果你們也學著寫,就是你們的作文。啊!記得我當時突然覺得很驚奇,也很高興,因為像課文這樣的文章我們也是可以學著寫出來的呀!
那天,老師講完什麼是作文後,就給我們出了一個作文題目——放學路上。老師說:“你們把在放學路上所看到的事情記下來就行了。字數不要很多,每個人寫三五百字就可以了。”大家覺得很好玩,我也一樣,不過,很快我們就覺得這篇作文其實是很難寫的,因為放學路上能有什麼事情呀!我們要麼就是到路邊的小溪裏摸魚捉泥鰍,要麼就是跑到山上去打仗,去捉鳥,去瘋跑,很少有什麼特別新鮮的事情。
當然,路上,有時因為一點小事,我們中間會有人爭吵打架,然後哭鼻子掉眼淚,但這可不能寫成作文,老師看到了要狠狠批評我們的。一句話,每天放學以後,我們就完全變成了調皮搗蛋的家夥,都變成了野孩子、瘋丫頭,所以要寫我們瘋呀野呀的故事,還是蠻多的,但大家覺得既然是老師布置的作文,就應該寫好人好事。
但我們都覺得自己好像沒有做什麼好人好事呀!
於是,都不約而同地編起了“好人好事”,有的同學寫自己給五保戶奶奶砍柴,有的同學寫自己背生病的同學回家,有的同學寫自己把跑到田裏吃稻子的豬趕出來,有的同學寫撿到別人的錢包及時歸還失主,有的同學寫自己勇鬥歹徒……過了兩天,又上作文課了,老師讀了許多可笑的故事,還批評了我們。因為這第一次作文裏的故事,都是不符合事實的呀!村裏根本就沒有五保戶老奶奶,當時是三月份,水稻還剛下種呢,哪有什麼稻子呀!還有……不說了。總之,第一次作文竟然是“造假”!現在想起來挺好玩,也確實讓人笑話!
譚旭東,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已出版童詩集《母親與孩子的歌》《夏天的水果夢》等四部,文學理論批評著作《當代兒童文學的重認識作者鎮》《重繪中國兒童文學地圖》《童年再現與兒童文學重構》和《尋找批評空間》等六部。主編、翻譯童書一百多部。曾獲得北京師範大學勵耘學術獎一等獎、全國寶鋼教育獎和冰心兒童圖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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