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還有4種象形鹿類動物的名稱,就是鹿、麝、麋、麞。雖然它們整體形象不同,有的有角,有的沒有角;有的角短,有的角長並有分枝;有的腹下有香腺,有的沒有。
但這些作為動物名稱的象形字,都有一個共同的象形的“鹿”作為它們的基本形製。這裏麵,實際上包含有將一些性狀相近的動物歸為一個類群的意思。
鹿是古代狩獵最重要的對象,所以古代人很熟悉鹿的生活習性。甲骨文中有“麓”字,形狀就像鹿在樹林中間。
鹿喜歡在山林中生活,以鹿所喜愛的樹林棲息地表示山麓,正是古人造字的原意,反映了古代人們對生物與環境關係的了解。
在甲骨文中,龍的寫法有四足,而且麟紋、巨口、長尾,就像鱷魚的樣子。揚子鱷在史籍中稱為“鼉”,甲骨文中把“鼉”寫得像一張伸展開的鱷魚皮。鱷魚有一張血盆大口,巨齒成排,鱗甲堅硬,四足修尾,水陸兩棲,鳴聲如雷,都與“龍”的特征一致。在我國傳統文化中,龍是權勢、高貴、尊榮的象征,又是幸運和成功的標誌。
大象是商代人進行藝術創作的重要主題,在商代青銅器和玉器紋飾中多有表現。在商代都城的王陵區考古中,不隻一次地發現當時人們用大象或幼象做祭牲的祭祀坑。
在《呂氏春秋·古樂篇》中也有“殷人服象”的記載。在甲骨卜辭中,有這樣的問訊:“今天晚上有雨,能擒獲大象嗎?”另一辭說:“殷王田狩於楚地,獲大象二匹。”類似這種獵象內容的甲骨卜辭有很多,說明商代的野生大象和其他動物一樣,是商王狩獵的主要對象。
正是因為河南是當時大象的主要棲息地,因此,河南又有一名稱為“豫”,豫字就是殷人服象的圖形再現。
《說文解字》中說:“長鼻牙,南粵大獸,三季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象字後來多引申為指具體的形狀,又泛指事物的外表形態,如形象、景象、星象、氣象、現象等。
虎,在甲骨卜辭中保持最原始的圖形。有突出的牙和爪表現。這種凶猛的動物較難擒獲,因此卜辭中提到的大型圍獵活動中,虎經常隻獲到一或二隻。
兕,是一種曾經生存在黃河流域的野生大青牛,另一種說法是犀牛,因為在殷墟遺址中,發現過犀牛的骨骼,但大量都是野牛之骨。
除了上述文字外,甲骨文中關於動物類的文字還有很多,如:蟲、魚、鳥、犬、豕、馬等。這些文字,同樣具有豐富的史料價值。
此外,在動物文字中也出現了一些與武器相關的字,而且展現出武器的不同用途,或殺戮,或割裂,等等。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展示商代狩獵工具的先進性與多樣性。
總之,通過對殷墟甲骨文中關於部分動物文字的研究,不僅可以了解當時殷墟周圍的動物種類、生態環境、狩獵工具製造情況,也可以考察到當時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包括田獵、農業與畜牧業、手工藝、宗教儀式等。
而且,通過研究甲骨文中關於動物部分的文字,可以尋找出中國文字的發展脈絡,這為研究古文字提供了可貴的實物材料。
甲骨文中動物種類如此繁多,說明當時在殷墟周圍河流縱橫、沼澤密布,氣候溫暖濕潤,樹木參天、水草豐盛,擁有很多良好的天然牧場,活躍著很多珍奇異獸。通過甲骨文中動物種類的分析,可以充分體現當時中原地區的環境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