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美國問世了首例轉基因作物。1986年轉基因作物走出實驗室,經美國政府批準在田間進行種植試驗。1994年5月18日,美國聯邦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正式批準了第一種轉基因作物——西紅柿上市銷售,但必須有特別注明,由此轉基因植物商業和廣大消費者見麵了。
美國加州基因公司利用生物基因技術,使西紅柿中止了腐爛過程。由於這種西紅柿不容易腐爛,方便運輸和貯藏,還可以在植株成長更長時間,充分吸收陽光,所以被人們稱為有“夏日成熟的滋味”的食品。這種技術運用於農作物,可以除去作物中任何不佳的特質。
轉基因技術使得農作物的品質和產量都有了顯著地提高,因而得到了迅速的推廣,並成為目前普遍應用的良種培育技術。到2000年為止,轉基因農作物的種植麵積在全世界範圍內已經達到4420萬公頃。其中,大豆占58%;玉米占23%;棉花占12%。在全球轉基因作物中,美國產量的占68%。
轉基因作物一問世就成為了人們討論的熱門話。反對者從食品安全、基因擴散、生態失衡等角度提出了反對意見,而讚成者也一一反駁了他們的觀點。關於轉基因食品的爭論現在還在持續著。至少目前還沒有直接的證據說明轉基因作物或食品會導致對人體、動物、植物及生態環境的危害,也沒有消費者因食用轉基因食品而導致健康問題的報告。
2001年9月,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糧農組織宣布: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已經製定了評估轉基因食品是否符合健康標準的首批原則。在日內瓦召開的第24屆食品法典委員會大會決定,轉基因食品在推向市場前,必須經過政府的檢驗和批準。我國生物安全研究項目已開始啟動,國家製定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也已經出台。
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指出,各國公眾都有權利知道轉基因食品的真實情況,並可以自願進行選擇。國際消費者聯合會向聯合國食品委員會建議:轉基因食品應有標識,讓消費者明明白白地知道食品是否含有轉基因,由他們自己決定是否選擇這類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