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中西方父母關於孩子財商教育的研討會上,中方父母對西方父母提出的財商教育模式提出了自己的質疑。有的中方父母說:“你們那麼早就讓孩子接觸金錢,這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嗎?”
麵對中國父母的如此“責問”,西方父母做出了自己的回答。西方國家的父母認為,孩子3歲的時候就可以開始教孩子辨認錢幣,認識硬幣、紙幣和幣值;4歲時就可以在父母的陪同下買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如泡泡糖、小玩具、畫筆、小食品等;5歲時就可以讓孩子自己勞動賺取金錢了,讓他明白錢是用勞動而獲得的報酬;6歲時就要讓孩子開始學習攢錢,讓他養成儲蓄的好習慣;7歲時孩子就已經學會判斷自己有無購買的能力,能夠通過觀看商品標簽的價格,來判斷一下自己的購買能力;8歲時孩子就要明白其他的一些掙錢方式,比如賣報,通過賣不玩的玩具而獲得報酬;9歲時孩子就應該懂得和商家討價還價,並知道怎麼合理地支配自己的零花錢,學會買賣交易。
聽到西方父母這麼說,中國的很多父母頓時沉默了。這時候,另一位西方父母繼續解釋道:“而10歲,則是孩子理財教育的一個轉折點。”在西方父母看來,10歲時孩子就應該懂得節約零用錢,懂得用節省的錢買一些比較實用且貴的商品,如溜冰鞋、滑板車等;11歲時孩子就會懂得怎麼購買物美價廉的商品,懂得打折、優惠的概念,並開始學習評價商業廣告;12歲的時候孩子就已經深刻地意識到節約的重要性,知道錢的來之不易,懂得珍惜每一分錢;當孩子12歲以後,就可以讓他完全參與成人社會的理財、交易和商業活動等活動。
這就是典型的西方理財教育理論。西方的父母認為,給孩子零用錢的目的,其一就是讓孩子從小就了解勞動與報酬之間的關係,並且時刻記著這種關係;其二就是讓孩子從小了解怎麼合理地支配自己的零花錢。此外,當孩子做了令父母失望或高興的事情時,西方的父母不會像中國大部分的父母那樣,西方的父母是不會減少或增加孩子的零花錢的,而是采取表揚與鼓勵的方式。
並且,西方父母不但會有計劃地給孩子零花錢,還會定期地給孩子一份用於投資的“基金”,告訴孩子一定要嚴格遵守使用零用錢的準則,從而讓孩子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
理財能力是孩子在今後的生活與事業上必須具備的能力之一。對於這種能力,培養得越早,孩子就越容易掌握,應用得也就越熟練。如果培養得不及時,後期學習的話就會比較困難了。
大多數西方父母認為,孩子是非常容易犯錯誤的,但並不能因為孩子年齡小就忽略不計。從理財能力的角度看,理財素質教育應從盡早克服一些錯誤抓起。而處於少兒時期的孩子一般會顯現出下麵幾個突出的特征:一是沒有成熟的經濟和金錢方麵的意識;二是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三是具有兒童所特有的強烈的消費欲望和要求;四是理財能力欠佳。這些特征就導致孩子在理財方麵出現很多失誤的地方,並且這些錯誤將會直接影響到孩子的以後的發展。
由於中西方文化的差異,對孩子的理財教育方式也不盡相同,但目的都是一致的,為此,我們可以借鑒一下西方的經驗,吸取他們中比較優秀的部分。他們的理念告訴我們:“孩子的理財觀要趁早,還要讓孩子有實踐和行動。”而還有那些西方教育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呢?
1.給錢要定期
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原則,父母一定要定期給孩子零用錢,而這個定期性是培養孩子學會花錢的關鍵。因此,父母一定要嚴格恪守這個準則。例如,一周一次給孩子零花錢,在其他時候絕不會給。這樣做就可以幫助孩子建立規劃,而不是總等著一沒錢就向父母要。
2.盡可能地少給錢
盡可能少給錢,這是西方父母的一大傳統。給孩子少一點的零花錢,既是為了培養他們的節約意識,又是為了讓他懂得收支平衡的道理。一旦孩子覺得零花錢少的時候,自己還可能會主動地去想掙錢的辦法,從這一點來看,又開拓了孩子掙錢的能力。所以,我們中國父母就應該積極去學習。
3.讓孩子自己支配零花錢
父母在適當的時候應該把零花錢支配權交給孩子,這種“放權”其實是對孩子更好的鍛煉,他們會在這種狀態下學會在做出正確的選擇,買東西的時候也就更有目的性。例如,孩子想要買一隻文具盒,我們就不要總替他拿主意,而是應該鼓勵他自己選擇。當然,我們可以進行協助,例如對他說:“孩子,這個文具盒是不是太貴了?為什麼不去另外一家先看看再決定呢?如果真的沒有合適的,那麼你就買這一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