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主體性,是特指學校教育中,具有明確學習任務和內容,承擔明確責任和義務,在教師教導下的“人”或“兒童”的主體性。簡單說來,就是學生的主體性不是孩子自發的主體性,是教師有意識、有計劃、有目的地長期逐漸培養與發展的自覺的主體性。一句話,學生的主體性是教師主導下的主體性。但是在“新課程理念”中,給教師的作用賦予很多“虛化”的內容,諸如價值引導、智慧啟迪、思維點撥但鮮於談及教師的地位。究竟新課改將教師的地位放置何處?或許能從一直受到認同的多爾的名言———“平等中的首席”中尋到一點提示。新課改要求師生之間建立民主、平等的關係,彼此之間應當學習、合作,這並沒有問題,也是我國曆次教育改革所一貫倡導的。但是人格上的平等不能泛化成為知識水平的相同,似乎教師懂不懂學科知識都可以,甚至沒有學科知識也無所謂,隻要有一顆與學生平等的心,和學生一起討論著,探究著,問題就都迎刃而解了。如果真的是這樣,教師的專業性體現在哪裏,教師存在的必要性又體現在哪裏?在教與學的關係中,教師要承擔起傳授知識的責任———在學業上教師可以而且應該做主,這是教師的使命。基礎教育的基礎是文化科學知識,我國中小學生基本知識牢固,基本技能訓練有素,這是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所認可的地方。抓好基礎,才有持續發展的後勁。不講知識是基礎,必然導致目標模糊;不講“教師主導”,出現“假性主體”是很難免的。
總的說來,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必須確立,但是學生的主體地位與教師的主導作用並不矛盾,而是相輔相成的。學生的主體地位是在教師主導作用下確立的。教學中學生在自主學習時需要教師發揮主導作用是前提。就是說,教師的教是為學生的學服務的,離開學生作為學習主體的學,教師的教就沒有意義;反之,學生的學不僅得不到保證,教師的教也難以保證效率,失去了教學中“學”的意義。在學校教育中,學生學習的特點就是有教師教,有指導、有規範。我們在基礎教育領域要不斷進行探索和改革的是教師在發揮主導作用中的缺點,不是否定教師的教,削弱教師的教。那種建立在否定教師主導基礎上的對學生主體性的宣揚和詩意呼喚,其實並不是“學生”的主體性,僅僅是一般“人”的主體性,或一般(不在學校的)“兒童”的主體性,與學生的主體性是有區別的。
二、學生的學習內容問題
學生學什麼的問題,也是基礎教育領域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學生是不是應該學習教科書上的知識,學科知識是不是學生學習的主要內容,學習學科知識與獲得情感態度價值觀的關係是什麼樣的,通過考試的形式考察學生學習學科知識的情況是不是就應該被取代等,這些問題都在新課改的推進過程中受到關注。
在新課改背景下,很多學者對教學的“書本的”“科學的”的傾向進行了批判,教科書受到了質疑,認為它禁錮了學生的思想。現實中確實也存在著一些極端的案例,但是這些“極端化”的弊端不能夠改變現代學校教學的基本性質和任務,沒有這些教科書,沒有這些科學的東西,現代學校教學就不能夠發生。
學生,如果不學習學科知識,就不能被稱為真正意義上的學生。忽視了這一點,或者因為要批判或反對現實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而欲否定或弱化學生到學校裏去的基本任務,則有違社會對於學校教育的要求。我們對於知識的認識要避免單一,人類在長期認識和改造自然與社會的實踐中所形成、積澱的知識是異常豐富的,也要避免“窄化”知識的範疇。
[20]在新課改推進過程中,還有一些人堅持:知識重要是重要,但比較起情感態度價值觀來說,隻能是第二位的。我們不禁要產生這樣的疑問,情感態度價值觀是如何獲得的呢?在學校教育中,沒有沒有教育的教學,也沒有沒有教學的教育。在傳授和學習知識的基礎上和過程中可以養成學生各種心理品質。教學中“注重知識傳授”,根本、永遠不存在“過於”的問題,而是根本、永遠不夠、要不斷加強的問題。要在傳授知識的基礎上和過程中培養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知識傳授的重要性不應該遭到削弱。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功能,知識傳授是教師的職責,當前工作的重點不是讓教師不傳授知識,而是要使教師在教學實踐中不斷發展,用更有效、適宜的方式去教;研究者們不應該否定知識傳授,而是應該更加重視知識傳授,研究知識傳授中的缺點和不足,為教師的教育教學實踐提出建設性意見,從根本上幫助學生獲得更好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