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帝曹操,字孟德,是東漢末年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和詩人。當時朝政混亂,各諸侯擁兵自重,曹操憑借極強的軍事才能,消滅了眾多割據勢力,統一了中國北方大部分區域,並實行一係列政策恢複經濟生產和社會秩序,奠定了曹魏立國的堅定基礎。
靈帝熹平三年,曹操就任洛陽北部尉,入仕後便與祖輩所從屬的宦官集團展開了爭鬥。當時董卓把持朝政,欲拉攏曹操為他所用,但曹操拒絕了,自行招兵五千與各地豪強一樣擁兵割據。因為求賢若渴、任人唯賢,很快他的手下便聚集了一大群人才,勢力很快發展起來。
曹操帶兵行軍時,看到自己手下有些士兵不懂得愛護莊稼,常有人為了抄近路而在莊稼地裏亂跑,白白糟蹋了許多糧食,令百姓損失嚴重。因此,他下了一道極其嚴厲的命令:全軍將士,一律不得踐踏莊稼,違令者斬!
曹操治軍嚴格,一向軍令如山,令出必行,令禁必止,絕不姑息。所以此令一出,將士們都變得謹慎起來,唯恐犯了軍紀,在操練、行軍經過莊稼地的時候,總是小聲地相互提醒,有的將士看到路邊倒伏的莊稼還會主動扶起來。
有一天,曹操帶兵經過一片小麥地。此時正是小麥快要成熟的季節,看著一望無際的金色麥浪,騎在馬上的曹操很是高興。突然,“撲啦啦”的一聲,從路旁的草叢裏躥出一隻斑鳩從曹操的馬前飛過。馬被這突如其來的情況嚇壞了,嘶鳴著狂奔起來,跑進了麥地。等曹操勒住驚馬時,地裏的麥子已經被踏壞了一大片。
看到眼前的情景,曹操把執法官叫了來,十分認真地對他說:“今天,我的馬踩壞了麥田,違犯了軍紀,你按照軍法給我治罪吧。”聽了曹操的話,執法官很是為難:曹操身為主帥,軍紀是他製定的,怎麼能治他的罪呢?身邊的眾將士也紛紛懇求曹操不要處罰自己,申明是馬受驚才導致麥田被踐踏,錯不在主帥。
曹操見狀,沉思了一會兒說:“我是主帥,治死罪是不適宜的。不過,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就用我的頭發來代替我的首級吧。”說完,他拔出了寶劍,割下了自己的一把頭發。
在《孝經》有這樣的記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意思是說,人的身體四肢、毛發皮膚,都是父母賦予的,不敢予以損毀傷殘,這是孝的開始。雖然在現在看來,割點頭發不算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在古代人的觀念中,自己身上的一切都是不可拋棄的。所以,曹操割發代首並不是什麼玩弄權術,而是對自己十分嚴厲的處罰。
軍令如山,如果自己都不遵守,那麼違法亂紀的現象肯定屢禁不止,軍威也會隨之蕩然無存。麵對軍紀和私情,曹操堅定地執行了軍紀,才能在將士們心中樹立統帥該有的威嚴形象,也因此才成就了統一北方的宏大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