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沙飛的新聞準則(1 / 1)

沙飛,我國革命新聞攝影的開拓者和奠基人。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沙飛奔赴華北參加八路軍,擔任晉察冀軍區司令部攝影記者兼《抗敵報》社副主任。從此,他成為了人民軍隊的第一個專職新聞攝影記者。

有一次,沙飛帶領一名年輕的記者趕赴前線。誰知當他們趕到的時候,戰鬥已經結束了。沙飛一麵為戰鬥勝利而喜悅,一麵又因為沒能將戰鬥場麵拍攝下來感到惋惜。

這時候,跟隨沙飛而來的年輕記者說:“沙主任,等等我,我有辦法。”說著,他就走了。

過了一會兒,年輕記者回來了,原來,他找了幾個戰士想重演一下剛才戰鬥的場麵。沙飛看著幾位灰頭土臉的戰士,對他們說:“各位戰士辛苦了,我代表廣大人民感謝你們,來,我們拍張合影,留個紀念吧。”說著,給幾個戰士拍了照,之後就解散了大家。

當戰士們高興散去之後,跟著沙飛來的記者十分不解地問:“沙主任,你怎麼把大家都解散了呢,這樣的話,我們怎麼拍照啊?”

沙飛看著他嚴肅地說:“我們的任務是采訪戰鬥場麵,而不是演戲;我們要拍的是新聞攝影,而不是劇照。戰鬥場麵隻能在戰鬥中抓拍,怎麼可以過後布置現場補拍呢?這可是新聞攝影的原則問題。”

年輕記者擔心地說:“不補拍有什麼辦法?”

沙飛一邊走一邊說:“我們可以去拍戰利品,去拍戰俘。這些雖不如戰鬥中的抓拍精彩,但卻是真實的。如果我們補拍,讓人知道了,會說這些是假的,那還怎麼鼓舞人呢?”

沙飛就是這樣,一直以“實拍”為新聞攝影的第一準則。在抗日戰爭和後來的解放戰爭中,拍攝了數以千計的反映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各種題材的照片,將許多曆史性的畫麵永久地保留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