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問體製與政策(1 / 2)

叩問體製與政策

作為重要的環境問題,在20世紀的十大環境問題中,土地荒漠化首當其衝,而我國是受荒漠化影響最嚴重的國家之一。1997年5月,在我國首都北京召開了亞洲地區部長級會議,有44個國家、10個國際組織和9個非政府組織的代表參加,會議通過了亞洲防治荒漠化部長級會議《北京宣言》,2001年我國頒布了《防沙治沙法》,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頒布此類法令的國家。

30多年來,我國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與行動已達130餘項,1981年到2005年25年間,國務院為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曾先後發布了5項決定,但是,我國在環保立法、體製、政策各方麵仍然有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環保措施的落實。

實施環境保護,不僅要解決人與自然間的和諧相處,而且還涉及全社會方方麵麵的利益,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均衡。生態問題不僅涉及科學技術範疇,還涉及到利益的分配和權力的運作,因此有人認為,從這個角度看來,“生態問題本質上屬於政治問題”。保護生態環境常常會和一些利益集團、地方保護主義以及一些錯誤的生產方式、錯誤的思想觀念發生衝突。因此,這方麵的“國家意誌”是非常重要的,有人說,“有什麼樣的製度與體製框架,就會有什麼樣的物資生產和人口生產,於是也就相應地產生一定的生態環境及其社會效果。”這種說法是很有道理的。

國家環保局副局長潘嶽在《中國環境問題的思考》一文中曾這樣寫道:

內蒙古自治區的鄂爾多斯相鄰4個省,根據不同行政區劃,建成了完全相同的煤化基地,而幾個不同的大能源公司到那裏又上馬了一批內容重複的產業項目,下麵那些市縣又成立了數以百計內容重複的相關企業。這種無序,這種浪費,這種分割,正說明這是一個大決策、大規劃、大體製問題。

在《戰略環評與可持續發展》一文中潘嶽先生又寫道:

中西部省區在做能源、電力、重化工基地建設規劃時,由於沒有考慮到發展這些重汙染行業必會與脆弱的生態環境產生尖銳矛盾,尤其是區域內有限的淡水資源根本無法支撐如此規模的開發活動,現已造成了幾代人都難以恢複的生態問題。

在采訪中,我曾多次聽到專家學者、政府工作人員和普通百姓就體製與政策方麵提出意見。

以防沙治沙為例吧,國家規定由林業部門負責,但實際上遏製沙漠化是一個複雜的綜合性問題,絕不僅僅和林業有關。在實地考察中,無數實例讓我們清楚地得出結論,沙漠化的擴展,很大程度上是人為破壞所致,除了對植被的亂砍濫伐外,與人口的迅速增長,農墾區的迅猛擴大,畜牧業的過牧過載,乃至某些工業開發和工程項目都有很大的關係。在我國西北地區,沙漠化很大程度上還是一個草原生態問題,這個問題和生產方式、產業結構乃至貧困問題都息息相關。在這些地區,解決不了民生問題就解決不了荒漠化問題。而貧困問題不是一個部門、一個行業能解決的。林業部門的主要職責是種樹和管護樹林,在防沙治沙中隻簡單地強調種樹,就難免失之偏頗,走入誤區了。

某省林業局一位造林治沙處的女處長曾歎息著對我說:

人為幹涉短期內可以改變‘沙進人退’的狀況,但是人為的幹涉太多,就改變了原有的水平衡,短期看來可能一片綠,但不會穩定,可能十幾年或幾十年以後就會出問題。許多地方種樹後都發現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這個問題怎麼解決?人造的生物群落能持久嗎?10年、20年、更長時間會怎麼樣?現在許多人還沒認識到這個問題。老是說‘人定勝天’,其實我們根本勝不了天,想勝天,天肯定要懲罰你!我們隻能順應自然規律,而我們對自然規律又懂得太少。我常常想,也許現在我

們自認為很對的一些做法,過一段時間後會發現是錯誤的,曆史上這種例子很多。

中央強調要建立科學發展觀,但地方領導的幹擾卻很大,特別是一些縣領導,他們要政績,生態治理也追求短期效益。有的領導甚至說,什麼是政績?當前最顯著的就是搞“綠化”,隻要綠了,就有政績了!

這位處長的頭腦是清醒的,她擔憂很有道理,民勤不是個典型的例子麼?打了1萬多口井,種了上百萬畝植被,但是當大地的乳汁被吮吸幹淨時,更嚴重的生態災難便出現了。

我在寧夏的《鹽池縣生態建設誌》上看見了這樣一個故事:縣裏的沙邊子村有一個名叫“一棵樹”的地方,據說明朝末年有一群蒙古人騎馬來到了這個荒無人煙的地方,他們想在這裏安家落戶,於是便在沙化地裏種下了大片柳樹,但是最後柳樹都枯死了,隻活了一棵樹,這些蒙古人也隻好歎息著另奔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