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間,大學裏請仙之風盛行,而學校外的商店也出現了各種前期百官的請仙用具。想著自己和室友們的吹噓,陳誌明哈哈大笑起來。
“明哥,你膽子不是很大嗎?敢請筆仙嗎?”室友王野帶著萬份崇拜的目光看著陳誌明,話說這陳誌明的膽子之大可是全校聞名的,曾經一人連破學校數十傳說都安然無恙的生還下來,比如夜闖旁邊醫院的太平間,在學校圖書館裏呆一晚上並錄像等。所以在學校裏,他是相當有名氣的一個人。
“就是最近出來的那個請仙遊戲啊?我告訴你,我不僅敢請,我還敢罵他呢。”陳誌明拍拍胸脯,自信滿滿地說。
“那你晚上請來玩玩吧?”室友李景丟過去一個枕頭。
“行啊,今天晚上我就請。”陳誌明攤開雙手:“不過賣道具的錢要大家湊啊,反正也就一根鉛筆。”
“喂,還是不要玩這種危險的遊戲吧?”最後一張床的上鋪傳來聲音。
“我草,你每回都這麼膽小,陳浩宇,你還是不是男人啊?”陳誌明搖搖頭,徑直走了出去。
現在他走在路上,想起這些事就想笑。鬼?那是什麼東西?他陳誌明真心不相信有鬼。這次做的是個非常流行的遊戲,那麼自己的名氣肯定又要大幅度上升了。等這名氣到了一定高度,想必校花周一可也會注意到他。
“抱得美人歸,抱得美人歸啊,哈哈……”他走在街上翩翩起舞,引得行人無不側目。
可是果然還是買正規的道具比較好吧。陳誌明心想。他走到一個商店。
“老板,有請筆仙的工具嗎?”陳誌明問。
“筆仙?你自己找跟鉛筆不就行了,碟仙的話這裏倒是有。”老板說。
“碟仙都玩膩了啊,筆仙就沒有道具嗎?”陳誌明問。
“沒有啊,因為請筆仙要的工具很好找,做那個賺不了錢的。”;老板搖搖頭,突然發現手中多了一截有裂痕的斷了屁股的鉛筆。
“這是……小夥子,這個鉛筆就賣給你吧。”老板把手中的鉛筆放在櫃台上。
“哇靠,這麼逼真的造型!”陳誌明嚇了一跳,那鉛筆屁股斷了一截,本身應該是黃顏色的,但是卻被紅色燃料浸過,就像是泡在血裏一樣,中間還有許多裂痕,絕對是請筆仙的極品鉛筆啊。
“算了……送給你吧。”老板聽到陳誌明的叫喊仔細的看了一下鉛筆,自己絕對沒有進過這種鉛筆,還是趕緊丟出去為好。
“送給我?老板你認真的?”陳誌明問,雖然鉛筆也值不了幾個錢,但是畢竟是送,意義還是不一樣的。
“對對,快走吧,嗯。咳咳……那個顧客你要什麼?”老板咳嗽兩聲,立刻逃離了陳誌明。
晚上十二點的時候,睡得正香的陳誌明被王野和李景拉了起來。
“幹嘛啊?”陳誌明不滿的揉揉眼睛問。
“請筆仙啊!”兩人同時說:“你自己請!”
“自己請不來啊,你們來個人幫我。”陳誌明想起有這件事。
“不可能!”兩人同時拒絕。
“自己請就自己請,不過,要是請不來你們可不能怪我。然後把那家夥叫起來,見證一下。”陳誌明指指陳浩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