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宇的日子過的是越來越滋潤,因為曾經的筆仙事件和如今的浴血操場事件都被人挖了出來,天天來109看他的粉絲是一把一把的。說來也怪,他沉睡了近三十年卻還如當年一樣年輕,按理說他現在應該是老頭了。
“該不會用了什麼禁術吧。”任玄星看著一臉崇拜的小女生拿著簽名本滿還期待的在門口等著前一波人出來,無奈的搖搖頭,看來要親自去問問他。
待人走光後,任玄星已經在門外站了十三個小時,看著指針一點一點的指向一點的位置,他總算是能擠進屋子裏了。
“咦?任玄星?”陳浩宇正在廚房忙活,絲毫沒有困意,自從他得知世上有一種叫牛排的東西後,就大批囤積牛肉,想來是在煎牛排。
“嗯,來嚐嚐你的手藝,還有,陳老頭,你怎麼弄得不會老?”任玄星笑著問。
“就像是在冬眠,能保證自己活著但是生長會很緩慢。話說回來,任玄星你應該比我老幾千歲吧?”陳浩宇端著盤子出來。
“哦?”任玄星楞了一下,然後微笑道:“你在說什麼?”
“五行法術,似乎不是人類可以學會的法術。我這輩子隻見過一個人成功學會五行法術,他是我的師父。”陳浩宇把盤子放在桌子上。
“嚐嚐我做的牛排?我們是朋友,身份說明不了什麼。”盤子裏裝著一堆黑乎乎的東西。
這是牛肉?
任玄星如臨大敵般的看著桌子上的牛肉,陳浩宇卻用叉子叉起一塊,滿臉幸福的嚼著。
“你不愛周一可吧。”任玄星突然問。
“……”陳浩宇放下叉子。
“我被最後兩句誤解了,我們都以為,最後兩句隻是趙蘭的個人觀點對全文並沒有什麼用,後來想想,君道一可賽西施的君並不一定是你,周一可的漂亮是全校聞名的,所以那個君指所有人,而最後那句卻明確表示,你陳浩宇喜歡的不是周一可。真是的,這兩句加上完全就是誤導讀者,好再陳曉月誤打誤撞把你叫醒了。”任玄星似乎在轉移話題。
“是啊,我喜歡的另有其人。好了繼續我們之前的問題。你的第二朵曼珠沙華哪來的?”陳浩宇沒有上當。
“操場上拔的,我說過了。”任玄星依然帶著笑容。
“第一朵是操場上的,但是第二朵,那不是人間的曼珠沙華。”陳浩宇指出。
“可惡……這TM都被你發現了,你還是不是人啊?”任玄星放棄了:“是的,當初我從那裏逃出來的時候,救我的人給了我這兩朵花,對我說,在我十六歲那年會碰上一個女孩,我需要把護身符給她,如果第二天她不還給我,我就可以把花扔了。如果她還了,那麼這朵花在將來會非常有用。”
“說實話,我討厭預言。”任玄星掏出那朵花。
“那麼結果呢?還有我也不相信預言,而且不是說曼珠沙華具有抹去記憶的效果嗎,其實我不這麼認為,如果一個人,已經在你的心中鑄下了印記,那麼即使是曼珠沙華,我想也抹不去那已經刻下的印痕跡吧。”
“結果我果真碰上了一個女孩,而且她居然還給我了。”任玄星把盤子推向陳浩宇。
陳浩宇沒有吃,而是抽出他的劍似乎想要擦拭一下,可是遲遲沒有動手。
“你對我很失望吧,在浴血操場跪了。”陳浩宇看見劍上已經泛出青色,猶如一個美女鐵青著的臉。
劍上慢慢顯出幾個字:她在等你。
“謝謝提醒,剛好我也要去找她了。”陳浩宇將劍放回,對任玄星說:“我明天要帶著周一可的魂魄去找一個人。”
“慕容老太?”任玄星開玩笑說。
“放屁!她可是能力很強的感知者,因為感知的關係,生命會比普通人多三十年左右,但是由於感知會消耗生命,所以感知者老的都很快。但是洛雪不一樣,我們從小一塊長大的,我很看著她,除了筆仙事件讓她使用過感知能力,根據我的計算,我昏迷的年數和她多出的年數剛好整二十八年,也就是說她和我現在都像曾經一樣年輕。”陳浩宇解釋道:“你和陳曉月可以一起來。”
“原來是這樣……”任玄星將手放在嘴邊沉思道,他在想陳浩宇應該是故意的,故意沉睡這麼二十八年,甚至故意栽在操場手裏,為了慕容洛雪。
“怎麼了?”陳浩宇問。
“沒什麼,你是要複活周一可吧?”任玄星問。
“嗯,她不該死。”陳浩宇坐下說。
“複活,這可是逆天。”
“你不也在逆天麼,地底下來的家夥。”陳浩宇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