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摩爾根創立基因學說(1 / 2)

美國著名的遺傳學家摩爾根是一位腳踏實地的科學家,他在研究染色體在遺體中的作用方麵取得了非凡的成就。摩爾根於1933年被授予諾貝爾生理學及醫學獎。

摩爾根1866年出生於一個名門之家。他出生那年,恰逢孟德爾發表了自己那篇劃時代的遺傳學之作《植物的雜交試驗》。優越的家庭條件,使摩耳根的興趣愛好得到充分發揮。對動物,摩爾根也想了解它們生長的秘密。有一個時期,他對貓和狗怎樣生小貓、小狗發生了興趣,總是盯著它們。一次,他捉了一隻耗子,把它養在抽屜裏,目的是想看看小耗子是怎樣生下來的。

摩爾根小學畢業後,當地教堂的牧師提醒他父親說,這孩子對自然界的東西有著其他孩子比不上的洞察力,一定要送他進一所好些的學校學習。父親接受了牧師的建議,把摩爾根送進州立學院的預科部。兩年後,摩爾根轉入州立學院本科學習。他愛好動物學,但學院沒有這方麵的專門課程。於是,學院特地為他開設動物學課程。摩爾根興趣所在,自然發奮學習,成績優秀。1866年,他獲得動物學學士學位。

對於摩爾根來說,在州立學院獲得的動物學方麵的學識,當然是不滿足的。之後,他去霍普金斯大學深造。在一些著名教授的指導下,他攻讀普通生物學、生理學、解剖學、形態學、胚胎學。1890年,他的博士論文《論海洋蜘蛛》被通過,從而獲得了動物生物學博士學位,當時他才24歲。第二年,他到布來恩莫爾學院任教。

當時,美國著名的生物學家們正在爭論著一個重大的問題:支配胚胎細胞變異的,究竟是內在的(即遺傳的)因素,還是外在的(即環境的)因素。

作為一個生物學研究者,摩爾根當然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不過他認為,用推理和思辯的方法,不能很好地解決這個爭論問題,重要的是進行實驗。隻有通過實驗,才能得出可靠的和嚴密的結論。於是,他進行了大量的實驗。

他首先研究海膽(生活在海底的一種棘皮動物)和蛞蝓(一種軟體動物,也叫鼻涕蟲或蜒蚰)卵的受精作用,並且探索不同的鹽溶液和重力或無重力對海膽、軟體動物和多骨魚的卵的正常生長過程的影響,接著,又實驗不同濃度的鋰的氯化物在不同階段上對胚胎的損傷。

經過反複實驗,摩爾根發現,盡管各種物質障礙能引起這些動物胚胎發育過程的改變,但是胚胎還是顯示出要達到它既定目標的跡象。據此,他於1902年初發表了一係列論文,指出環境的影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製約胚胎的發育過程,但是決定發育結果的根本因素,還是在於胚胎本身。

1900年,摩爾根到哥倫比亞大學動物係任教。當時,生物學家們正在爭論另一個問題:決定性別的因素是什麼。一些生物學家認為,環境是決定性別的因素,也即是胚胎的性別,取決於發育過程中受到的溫度及能得到的養料數量。他們的根據是,自然界中的許多動物尤其是昆蟲,由於環境條件的不同,會引起性別比率的變化。而另一些生物學家卻認為,性別主要是在受精的時刻,甚至在這以前,由卵子、精子或兩者兼有的內在因素決定的。他們強調的是遺傳在性別方麵的決定作用。

摩爾根對這個問題也很感興趣。他在實驗的基礎上於1903年發表了一篇關於性別決定問題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目前生物學家們對這個問題所持的證據並不充分。雙方僅僅解釋了在大多數物種中所發現的1:1的性別比率。但是,自然界中存在著一些特殊的性別現象,如單性生殖、雌雄同體、性別反轉等等。正確的性別決定理論,應該既能解釋通常具有1:1的性別比率,又能解釋上述特殊的性別現象。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還必須做大量的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