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水火不容(2 / 2)

漫雪跟著母親來到了一處院落,不用想也知道是自己那個出手闊綽的父親購買的,下人在母親的指令下進去搜尋父親的蹤影,還在溫柔鄉裏的父親半不情願的出來,看到母親臉上也沒有一絲愧疚。

母親上前拉住父親的衣領哭鬧、捶打,父親一概不還手,弄到極處父親隻好安慰母親自己隻是一時鬼迷心竅,下次絕對不會這樣胡鬧,給了那女子一些銀兩,一家四口才上了馬車準備回家,漫雪在車上掀開馬車內的側簾看到了那名女子,差不多十六歲的年紀,但是並沒有哭鬧,還記得上一次那個女人哭的很凶,漫雪不太明白。

中午母親白芙蓉沒有選擇在鎮上吃飯,而且選擇了在樹林裏吃飯,恰巧漫雪從家中出來的時候正在練琴,索性陸振華提議要漫雪彈琴助興。漫雪自然樂意為家人演奏,姐妹倆對視一眼之後,漫雪彈奏漫雲則翩翩起舞,在樹林中,琴聲成了最美的樂曲,漫雲則成了一個恍若仙女的舞者。

因為父親是鎮上出了名的富商,大家對他們家的事總顯得很是關心,不經意間漫雪一家的生活已經成為了鎮上人茶餘飯後的閑聊必備了。這些漫雪總是習慣了,因為自懂事起,母親就常常告誡自己和姐姐,他們作為陸家的千金,一定要跟平常人家的女孩不一樣。

雖然父親陸震華一直沒說,但是家裏誰不希望有個男孩繼承香火,而且家裏的生意也是需要繼續接手的,所以他們不惜一切代價的培養兩個女兒,為的就是等她們長大以後可以和更顯赫、更有身份的人一起管理陸家的資產。

草長鶯飛的季節,漫雪夢想著不止一次,陽光明媚的一天,自己可以出去放放紙鳶,每天呆在家裏,不是學書法,就是學禮儀或者是梳妝打扮,每天過的沒有滋味,但是姐姐漫雲好像很熱衷於父母施加的這個工作,每天勤奮的很。

漫雪從小就散漫,對什麼事情都不顯認真和喜歡,和姐姐比起來,簡直是差的太遠,剛開始父母親還會嘮叨兩句,說什麼“沒有女孩子的樣子,以後怎麼嫁的出去”之類的。後麵聽下人報告說:“二小姐竟然在街上跟著混混爬樹掏鳥蛋。”兩位老人家簡直是氣得不行。

索性大女兒比較聽話,而且同漫雪比起來容貌也比較出眾,反觀陸漫雪依舊普通的一張臉,任怎麼梳妝打扮,也始終保持不住淑女的姿勢坐上一刻鍾時間。慢慢的父母親督促漫雪的時間少了,全部的精力都投給了姐姐。漫雪也算慢慢的閑了下來。

“二小姐,天色不早了,我們早點回去吧,今天夫人特意交代過,一定要奴婢早點帶小姐回去。”丫鬟蓮兒自漫雪出生一直伺候到現在,十三年了,總是在漫雪最高興的時候掃興。

漫雪嘴上沒應,但是卻抬頭看了看天,嗯,天色確實不早了,雙手拍了拍,“我說蓮兒,你總是在很掃興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