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提時我們經常作一種遊戲——老鷹捉小雞,母雞領著一群小雞,左躲右藏,每隻小雞在群體中都有一定的位置,大家動作協調,防止被老鷹撲到。母雞領一群小雞活動是動物有序的防禦行為,團結是人類的社會行為,這些都是群體行為。群居是動物的一種個體間的互動,是社群行為,有利於動物的生存,增進整個族群的適應力。恐龍是否有群居行為?這個問題在古生物學界長期存在疑問。
第一次使人有據可尋地證明恐龍有群居行為是美國古生物學家伯德。他於1944年在得克薩斯州的佩拉西克地區發現了一組大型的蜥腳類恐龍足印化石。這是一群20餘隻、大小不一的雷龍行走時留下的足跡。它們是沿著一個共同的方向行進的,在行動中,它們彼此又是平行前進。足跡還顯示出一些小的幼年雷龍走在群體中間,這也表明雷龍的行動是有序的群居行為。
1983年,在新疆準噶爾盆地的恐龍溝發現一個中侏羅紀的恐龍墓地,共出土17具小的、體長在4米左右的蜥腳類恐龍,它們的頭骨骨頭愈合疏鬆,骨縫明顯,由此反映出這是一群出世不久的幼仔,被起名為巧龍。在一恐龍墓地發掘到清一色的、個體大小一致的一群幼年個體,這意味它們可能是一群同胞兄弟生活在一起,等待雙親的照顧。這群幼仔是在一次自然災難中一起遇難的,由此可見蜥腳類恐龍的幼年成員如同一群小雞一樣群居生活。
1978年,在燥熱的蒙大拿州西部,歐納和他的摯友馬凱拉發現了舉世震驚的鴨嘴龍巢穴、蛋和有待哺育的幼仔,從而提出了鴨嘴龍有慈母之行為,它們是群居動物。這一觀點引起了恐龍專家菲力普·居理的重視。居理在阿省的北部格雷德卡什發現了一個恐龍化石坑,為了探索恐龍的群居生活史,居理對化石作了詳細的統計。在該恐龍化石坑中,居理注意到絕大部分的化石都是一種大型的角龍——尖角龍。尖角龍是具有單角的角龍,身長約6~7米,有一個巨大的頭骨。居理從已得的化石分析,認為是災難橫掃了整個恐龍族群,使這些年齡不同的角龍死亡,死後骨頭聚集在一起。居理又認為尖角龍是群居的動物,它們的行動如同今日非洲的角馬或是北極的馴鹿一樣,它們隨季節成群地移動,在移動中,這群尖角龍在橫渡泛濫的洪水河流時,在驚慌失措中被洪水吞沒(這種災難是北極馴鹿群渡越洪水時常常遇到的)。尖角龍的屍體順流而下,被衝到岸邊,待洪水退下,聚集的屍體又可能橫遭肉食動物的啃食,弄得屍骨散落,一片狼藉;待下次洪水過後,屍體被淤泥埋藏而成化石。這些化石帶來的信息告訴我們:尖角龍類在遭到滅頂之災時,它們是群居的,它們可能正好在進行遷徙,恐龍的群居對於它們的族群繁衍和生存起著重要的作用,群居行為的存在也表明恐龍不是一群呆頭呆腦的笨家夥,而是有較高智慧的一類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