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審盜的技巧(1 / 2)

有一天,開封府捉到了一個作惡多端的大盜,但沒有弄到證明他有罪的最有力的證據。此人陰險狡詐,屢次審訊,屢次翻案,死不招供,令包公大傷腦筋。這天包公又翻上了這個大盜的案宗,與師爺商量如何審訊。師爺見包公愁眉不展,便勸他到開封城內走一走散散心。包公想了想便答應了。

於是,包公換了便服來到城中。宋朝初年,正是全盛時期,開封城內人來人往,川流不息。樓台舞榭,鱗次櫛比,一派繁榮昌盛太平盛世的樣子。包公正走著,卻忽然發現前麵橋上裏三層,外三層圍了一群人,便走了上去看個究竟,原來是一頭驢橫在橋中心,任憑趕驢的人鞭打腳踢死不挪窩。反而引來圍觀者的陣陣哄笑。趕驢的人急得臉紅耳赤,正策手無計之時,一個小孩蹦蹦跳跳地跑過來,對趕驢的說:“大叔,讓我來試一下。”趕驢的見是一個小孩,以為來搗亂,要趕他走,誰知那小孩執意不肯,隻得將信將疑得讓他試一試,隻見那小孩從人堆裏抽出一根竹竿,竹竿的一頭拴著一把青草,然後小孩爬上驢背,把青草在驢頭前麵晃過來晃過去。那驢見是青草就想吃,不知不覺往前踏了一步,可就是吃不著,於是驢又向前踏了一步。就這樣,小孩用青草逗著驢子一步一步下了大橋。

包公見此情景,不禁想起那個案子。有了,他一拍把掌,興衝衝地趕了回來。師爺見包公愁雲一掃的趕了回來,正在納悶,心想包公遇到了什麼好事,卻被包公一把拽了過來,如此這般吩咐了幾句,師爺一聽,不禁啞然失笑。

第二天早晨,包公來到衙門後堂,盤著腿坐在炕上;前邊擱張小桌,桌上放著一大盤小菜;他身旁放著一大甕女兒紅。一個書童替他扇爐暖酒,一個書童捧著一把酒壺站在旁邊,一個書童在旁邊準備錄供。然後叫把那個強盜押來,跪在他的麵前。包公左手端著酒杯,右手翻閱案卷,問道:“你是河南人嗎?”

強盜說:“是的。”

“你多大年紀?”

強盜回答說:“37歲了。”

“你住在鄉裏,還是住在城裏?”

強盜回答道:“住在城裏。”

“你有父母嗎?”

強盜回答說:“小人不幸,父母俱亡。”

“你有兄弟嗎?”

強盜回答說:“兄弟三人,我是老大。”

“你有妻子嗎?”

強盜回答說:“小人有兩個兒子。大兒子18歲了,能上山打獵,小兒子13歲,還不能上山打野獸。”

“你有何職業?”

強盜回答說:“無所事事。”

第二天,包公又到後堂審案。他問那個強盜:“你是山西人嗎?”

強盜回答說:“是的。”

“你今年多少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