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錢如流水一般,絲毫不在乎。WwW COM隻要沒錢了,我就賭,而且越賭越大。幾百,上千,甚至上萬塊錢。要知道我們那時候的一萬塊,估計得是現在的幾百萬。因為我手下有很多弟,所以即便我贏了很多的錢,也沒有人敢動我,敢賴賬。
那幾年真的是隨心所欲,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直到有一,我遇到了一個高手。
以前不是沒有輸過,隻不過輸一次,我能贏十次。但是那一晚,我一次都沒有贏我,任憑我記憶力群,任憑我反應夠快。就這樣,一個晚上,我足足輸了上百萬。
那幾年,我贏得錢再加一起,何止百萬,隻不過花錢大腳,手裏根本不會剩幾個錢。百萬對於我來完全是個文數字。”
葉星想不到賴水還有這樣的過去,不禁道:“賴老哥,百萬在當時確實是一個文數字,可你的賭術如此厲害,想要贏百萬並不算難事。”
賴水微微歎了口氣道:“的確,當時的物價很低,一間帶院子的房子也不過兩三千,一百萬那是相當了不得的。可是憑我的本事,想要贏一百萬也不在話下。他們給我十的時間來湊夠一百萬,我原以為事一樁,可沒想到接下來不管我去什麼地方賭博,都會遇到那個高手。
十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結果我沒有弄到一分錢。後來我才知道,因為這些人我贏遍了這些賭局的莊家,他們恨我,卻因為我手下弟眾多不能對我下手。所以就花重金請了一個高手來對付我。還買通了我身邊的幾個弟,不管我去哪賭,他們都知道,那個高手便去坐鎮。
我沒了錢,身邊的女人都走了,弟們也出賣我,甚至收人錢來砍我,我四處逃債,最終被逼無奈,才偷渡去了香港。”
“那後來呢?”葉星問道,賴水這麼喜歡賭,估計到了香港也離不開賭。
回憶起過去,賴水的眼圈微微濕潤了起來,在香港的日子他這輩子都忘不掉。
“我孤身一人來到了香港,身無分文,又語言不通。那時候香港還沒有回歸華夏,大部分的香港人見你是華夏人,而且如此邋遢,跟乞丐差不多,沒有人會待見你。
來到香港前,我過誓,從今以後再也不賭博。所以到了香港以後,我撿過垃圾,賣過報紙,做過掏糞工,但是那個時候香港正處於特殊時期,古、惑、仔橫行,你所幹的每一個職業都跟黑、社、會有關,哪怕你是一個撿垃圾的,被古、惑、仔撞見,都要把你的錢搶走。我經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日子混的一不如一。
後來是真的沒轍了,我餓了好幾,再不想辦法就要餓死了。那些誓言什麼的,在你真正麵臨死亡的時候都是狗屁,我偷了一件衣服,洗幹淨了身子,換好後就去賭博了。
當時香港並沒有賭場,包括現在賭博也是犯法的,隻有聯誼會,就是那種打麻將的地方,這是香港唯一合法的賭博項目,也正因為如此,香港的麻將是很有名氣的。因為我聽不懂閩南話,所以索性裝成了聾啞人,找那種三缺一等了好長時間,不耐煩的。這樣他們不會看我有沒有錢,可以讓我空手套白狼。那一我沒敢贏太多,隻贏了三千多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