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愫
15年前,我到省城謀職,結果被一家報社聘去做副刊編輯。
當謀到我熱愛的這個職業後,就在報社附近租了一間民房做宿舍。因此,每天上下班時總要從一家酒店門口經過。酒店門口常站著一位迎賓小姐,看樣子約20歲。她見我每天從這兒經過時,總是微微一笑,有時還向我搭訕說話。
這姑娘溫文爾雅,長得漂亮可人。每次見到我時,她好像早有準備似的,順手送我一包口香糖。有一次,她見我手中拿著一份報紙,便要留給她看,我就送給她了。這姑娘聽說我在負責副刊版,她很高興。便問我:“大哥,我閑來無事時還寫了幾篇千字小說和散文,愁於沒處投寄,借你的光,在報紙上關照好不?”我說“沒問題,用了還付稿費哩!”她又問我:“大哥,你在哪兒住,下班有時間,我去登門拜訪,向你請教寫作經驗可以吧?”
我不好意思地說:“免了吧。我隻租了一間僅20平方米的單間小房,除了一張床鋪、一口箱子和洗刷用品外,其他什麼家當都沒有,太簡樸、寒酸了,你還是不去的發了哦。”我說這話,她才知道我也是一個打工仔,經過攀談,咱們還是一個市裏的人,老鄉哩!
由於我經常從酒店門口經過,我送她一份報紙看,她送我一包口香糖,加上又是老鄉,這樣一來二往,兩人的感情無疑加深了,濃厚了。特別是我和她都是漂泊一族,從外地鄉下來到省城打工,無意中都產生了一種感情,一種情愫,一種相惜如糖的甜蜜趣兒。
“十·一”放長假,我回了老家幾天,遺憾的是,臨走時沒有來酒店問她也是否回老家休息。“十·一”過後上班的第一天,我又從酒店門口經過,想送她一份報紙,給她一個驚喜,因為她的那篇愛情小說《情愫》在報上發表了。當我來到酒店一打聽,有位服務小姐說她前兩天就辭工走了。我問為什麼?小姐羞紅著臉說:“店老板見她長得貌美漂亮,多次想調戲奸汙她未成,所以她……”小姐的話還未說完,我便明白了。我恨這酒店老板不是人,是色鬼、是畜生。
後來,我腦海裏常常在思考這個問題,在外打工的,人與人都有一種共同的命運,那就是漂泊,漂泊的人又與漂泊的人有一種共同的情愫,那就是相惜。而我與她之間就包括這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