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約定(1 / 1)

漢朝年間,有一個叫陳實的人。他為人正直,為官清廉,深受百姓的愛戴和好評。後來,陳實返回了故裏,當地的官員、鄉鄰村民們都非常敬重他。

有一次,他與一個友人會麵,酒足飯飽之後,兩人決定一同遠遊,他們約定,次日午時在陳實家門前的大槐樹下再次見麵。兩位友人為了表達各自的誠信,他們還在槐樹前立了個高高的樹幹。如此之後,兩人才揖手辭別。

次日,陳實提前來到了樹幹前,等了一段時間,眼看著樹幹底端的黑影漸漸東斜,午時已過。這時,陳實猜想友人是另有他事而不能同行,或是已經提前出發了,於是就上路了。

然而,就在陳實走了之後,他的朋友到了,左看右看,卻不見陳實的影子,當即就氣不打一處來,非要到他家去看個究竟問個明白。一到陳實的家門口,正看見陳實的長子在家門口玩耍。於是他便指桑罵槐,又像是自言自語地說道:“真不是人哪!跟人約好一塊出門的,卻又不等人。”

當時,陳實的長子剛剛年滿七歲,名陳紀,字元方,是一個人見人愛、非常懂事的孩子。等他父親的友人數落完後,小陳紀說:“您與我父親約定在午時,午時不來,就是無信;對孩子罵他的父親,就是無禮!”

那友人當即羞愧萬分,想下車解釋,而小陳紀頭也不回就進屋去了。

一個人隻有講求誠信,真正做到誠信,在與人交往的時候,才能夠融洽相處,才不容易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