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美優視的律師對本公司報道不實傳言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卻拒絕接受柏麗公司控告多美優視,惡意報道的事實,不要小看了兩個字,惡意跟無意,就可以讓多美優視的損失,降低到最低。
柏麗的律師起身,要求傳召證人跟證物,證明多美優視,是惡意報道不實新聞,對文婷熙造成侵害。
法官允許證物呈上,證物是一些照片,照片上拍攝的是文婷熙當天在榆霖平川江落水並且被救上岸的一些畫麵。
柏麗的律師出聲道,“各位法官,大家看到的照片,下麵的水印清楚的印有多美優視的Logo,而這些照片,是多美優視的記者,在我方文小姐跳江救人的當天所拍攝的,照片中清楚的顯示,當時江中是兩個人,而且文小姐跟當事人被救上岸的時候,身邊也是躺著一名女性,這名女性就是這次跳江事件中,真正的自殺者陳女士,此前早有報道證實,陳女士因為跟老公的婚姻感情不和,所以吞噬安眠藥,並且投江自盡,多美優視的記者在當天,明明是拍攝到文小姐跳江去救陳女士的,但卻為了搏版麵,搏出位,硬生生的顛倒黑白,將救人,說成了自盡,並且煽動不知真相的群眾,聯係此前跟文小姐相關的一係列新聞,說文小姐因為出軌等等,造成家庭矛盾,這所有的事情,給我當事人造成了無論工作還是家庭上的,相當大的困擾,所以我方完全有理由相信,多美優視,是惡意報道不實新聞,以上,謝謝。”
作為證據的照片,已經被呈送到台上的各位法官手中,眼看著對麵多美優視的律師,垂下頭去,整理手中的資料,露出一副棘手的表情,柏麗的律師又趁勝追擊,出聲道,“我方還有人證,可以證明事發當時,多美優視有違業內良心的事實。”
法官道,“傳人證。”
人證傳來,是幾個年過半百的中老年人,他們都說,事發當時,他們是看著文婷熙跳下江去救落水者的,後來他們打電話叫了救護車,隨即記者也趕到了現場。
老人道,“當時現場很混亂,我就聽到一名拿著照相機的記者說‘這回能上頭版頭條了,看來文婷熙還真是不走運什麼的’。”
柏麗的律師道,“我方還有其他的目擊認證。”
法官道,“傳人證。”
文婷熙坐在原告席上,隻看到本是坐在聽審席的成沐源,緩緩站起身,然後出聲道,“事發當天,我趕到榆霖市第一總醫院,當時外麵的記者有好多,不過我一眼就看到了多美優視的一名男記者,叫陳兵,之所以我印象會如此深,是因為我本身也是做這個行業的,當時陳兵記者正在現場報道,關於文婷熙小姐的不實報道,這樣有違業內良心的事,作為同行,我深表遺憾跟痛心,並且希望各位法官跟陪審員,能夠做出最正確的評判,肅清媒體界的一切不良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