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車禍之後(1 / 1)

劉瑾女士是成都市高新區一家建材廠的職工。有一天,她開著一輛微型麵包車去給客人送貨。當車走到成都三環路成綿立交橋時,一不小心,隻聽“砰”一聲,麵包車撞在了立交橋的反光膠上。車窗的玻璃也被震碎了,玻璃碴劃傷了她的脖子,鮮血直往外流。

劉瑾忍住疼痛,立即撥打了122報警。然後劉瑾就想,自己撞壞了立交橋的反光膠,應該找相關的單位進行賠償,但是她又不知道管理三環路的單位到底是哪一個。後來她到醫院包紮了一下,就回了家。

第二天一大早,劉瑾就開始撥打114查詢三環路的管理單位,先後打了二十幾個電話都沒有找到相關單位。

這時,就有很多人都勸劉瑾不要再“自找麻煩”了,說“人家都沒來找你,你反倒主動去要求賠償”,甚至很多人都笑她傻。但是劉瑾不這麼認為,她覺得是自己做了錯事,當然應該負責到底,所以堅持不懈地繼續查找相關的管理單位。

車禍過去兩天之後,她終於通過市長公開電話,找到了建設並暫時管理三環路的單位——成都市幹道建設指揮部。聯係上之後,劉瑾立即來到幹道指揮部,接受了1900元的處罰。

交上賠償金之後,劉瑾終於鬆了一口氣,安下心來。

換位思考:

一位普通的職工,在無人在場的情況下,誤損了公物,事後主動報警,並想方設法尋找管理單位,主動要求賠償,這種勇於承擔責任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你有這種敢於承擔責任的勇氣嗎?

成長感悟:

無論別人是否知道,犯了錯誤之後,能夠主動承擔相應的責任,是一個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的一種體現。做一個敢於承擔責任、心靈高尚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