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驚天動地的大事(2 / 2)

在國內沒有戶籍,警察查不到他的身份信息。

這本護照,是買樂高自己交給警察蜀黍的。

買買買和薑時宇離開之後,買樂高又幹了一件“驚動地”的大事。

買樂高在花花以為他睡著,自己也跟著睡一會兒的時候,又打電話報警了。

買樂高自己被拐賣了,希望警察蜀黍能夠救救他,並且帶他去找自己的家人。

有孩子報警自己被拐賣,本來就是一件大事,更何況買樂高拿的還是國外的護照。

跨國拐賣兒童,這是大事中的大事。

警察根據買樂高報警的定位,找到了薑時宇的公寓,帶走了買樂高和當時還在睡覺,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的花花。

薑時宇的公寓,以前也就偶爾住一住。

同一棟樓裏麵,見過薑時宇的都沒有幾個。

更不要今第一次來,直接從車庫進去的薑時宇公寓的買樂高和花花。

花花搞清楚狀況之後,就和警察解釋,自己是買樂高的保姆。

買樂高一個勁地搖頭否認,還躲到了警察蜀黍的身後。

警察問買樂高知不知道家人的電話,買樂高又是一個勁地搖頭。

搖地頭都快暈了,才開口和警察了一個酒店。

不記得家人的電話,但是知道自己的家人現在人在這個酒店的宴會廳。

於是,買樂高就被旨在阻止重大跨國拐賣兒童事件的警察,給送到了買買買訂婚的宴會廳。

出門沒有帶身份證的花花,被買樂高弄得百口莫辯,直接被送到了警局。

買樂高對花花有意見,過去這一個星期,花花一直在勸他,不要和買買買形影不離到“病態”的程度。

買樂高“迷戀”買買買,已經嚴重到了就算買買買要上廁所和洗澡,他都必須要跟著的狀態。

花花一直給自己做思想工作的行為,被買樂高定義為,是在阻撓他“保fu買妹”。

尤其花花還當著他的麵向薑時宇保證,一定看緊了買樂高,不讓買樂高跟去訂婚現場搗亂。

買樂高因此把花花從“自己人”的陣營裏麵劃了出去。

任何阻止他實現全候“保fu買妹”終極目標的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是自己人。

買樂高一個報警電話,直接清除了,阻撓他去訂婚現場的最後一個障礙。

買樂高的執念告訴他,要保fu買妹,就得守在買妹的身邊。

這個突然闖入眾人視線的男孩,讓訂婚宴的現場,瞬間就變得議論紛紛了:

“這個孩,是今和時宇訂婚的買氏繼承人的兒子?”

“和我們時宇訂婚的女孩不是還在念大學嗎?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兒子?”

“薑總回國才多久,不可能會有這麼大的孩子。這件事情肯定沒這麼簡單。”

“怎麼是警察把孩子送來,這是為了和時宇在一起把孩給被拋棄了?”

“你和時宇比較熟,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

……

賓客們的猜測越來越多,薑時宇的媽媽心氣不順地走過來問買買買:“這是你的孩?”

“不是,是我弟弟。”買買買回答。

“你有個弟弟?”薑媽媽有點意外,但臉色稍微好看了一點。

“我不是她弟弟。”買樂高對買買買的法提出了嚴正抗議。

買樂高的聲音很大,就算賓客沒有聽到薑時宇的媽媽問了買買買什麼,也聽到了買樂高的這個否認。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那你是誰?”薑時宇的媽媽問買樂高,臉色已經開始變得很難看。

買樂高有點慌了,薑時宇的媽媽看起來好像很生氣,又好像很不舒服。

買樂高有點心虛地看了看買買買。

買買買的狀況比買樂高還要糟糕,眾人的議論讓她想起了工人家屬把她堵在家裏罵的場景。

買樂高最見不得買買買被人欺負,用和剛剛一樣大的嗓門解釋:

“我是買買買的哥哥,我是買大哥,她是買妹,我來保fu買妹,你們不要欺負買妹。”

買樂高的回答,既嚴肅又認真,看樣子一點都不像是在撒謊。

但是,一個兩三歲的孩,自己是二十一歲的買買買的哥哥,這麼荒謬的法,是個人都不會相信。

相比之下,在場的人都更願意相信自己親耳聽到的,買樂高進場之後,痛徹心扉地哭喊出來的第一句話:“媽媽過,永遠在一起。”

買樂高又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幹了一件驚動地的大事。

這一次,沒把買買買給折騰進醫院,卻直接導致薑時宇的媽媽,急氣攻心,暈倒在訂婚宴的現場。

就這樣,買買買和薑時宇的訂婚宴,還沒有開始,就宣告結束了。

薑時宇的不眠不休地努力,也因為買樂高的出現,悉數付諸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