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驅年社火中尉繚突然逃秦
歲末之夜,大鹹陽變成了一片燈火之海。
這是天下共有的大節,年。在古老的傳說裏,年是一種凶猛的食人獸,每逢歲末而出,民眾必舉火鳴金大肆驅趕。歲歲如此,久遠成俗。夏商兩代,天下隻知有歲有祀,不知有年。及至周時,驅年成為習俗,天下方有歲末“年”節之說。其意蘊漸漸變為驅走年獸之後的慶賀,是謂過年。及至春秋戰國,驅年已經成為天下度歲的大節,喜慶之氣日漸濃厚,恐懼陰影日漸淡化。人們隻有從“過年”一說的本意,依稀可見歲末驅害之本來印跡。唯其如此,戰國歲末的社火過年通行天下。社火者,村社舉火也。驅年起於鄉野,是有此說。以至戰國,社火遂成鄉野城堡共有的喜慶形式,但遇盛大喜事,皆可大舉社火以慶賀,然終以歲末社火最為盛行。天下過年之社火,尤以秦國最為有名。究其實,大約是秦國有天下獨一份的高奴天然猛火油,其火把聲勢最大之故。驅年社火時日無定,但遇沒有戰事沒有災劫的太平年或豐收年,連續三五日也是尋常。但無論時日長短,歲末之夜的社火驅年都是鐵定不移的,否則不成其為過年。
今歲社火,尤見熱鬧。鄭國渠成,關中連續三季大收。秦王新政,吏治整肅,朝野一片勃勃生機,堪稱民富國強之氣象。老秦人大覺舒暢,社火更見氣勢了。歲末暮色方臨,大鹹陽的街巷湧流出一隊隊獵獵風動的火把,銅鑼大鼓連天而起,男女老幼舉火擁上長街,流出鹹陽四門,轟轟然與關中四鄉的驅年社火融會在一起,長龍般飄灑舞動在條條官道,呐喊之聲如沉沉雷聲,火把點點如遍地爍金,壯麗得教人驚歎。
臨近王城的正陽坊,卻是少見的清靜。
李斯本欲攜帶妻兒去趕鹹陽社火。畢竟,今歲是家室入秦的第一個年節,家人還沒有見過聞名天下的秦國年社火。正欲出行,偏院老仆匆匆趕來,說先生有請大人。李斯恍然,立即吩咐家老帶兩個精壯仆人領著家人去看社火,自己轉身到了偏院。
尉繚入秦三月,堅持不住驛館,隻要住在李斯府邸。秦國法度:見王名士一律當做客卿待之,若任職未定而暫未分配府邸,入住驛館享國賓禮遇。頓弱、姚賈,皆如這般安置。尉繚赫赫兵家,雖布衣之士而名動天下,又與李斯早年有交,李斯自感不便以法度為說辭拒之,便稟報了秦王。嬴政聽罷豁達地笑了,先生願居府下,難為也,開先例何妨!如此,尉繚便在李斯府邸的東偏院住了下來。雖居一府,李斯歸家常常在三更之後,兩人聚談之機卻是不多。
“繚兄,李斯照應不周,多有慚愧。”
“斯兄舍舉家之樂來陪老夫,安得不周哉?”尉繚一陣笑聲。
“好!歲末不當值,今日與繚兄痛飲!”
“非也!今日老夫一件事兩句話,不誤斯兄照應家人。”
不管李斯如何瞪眼,尉繚徑自捧起案上一方銅匣道:“此乃老夫編定的祖傳兵書,呈獻秦王。”李斯驚訝道:“呈獻祖傳兵書,乃至大之舉,李斯何能代之?”尉繚朗然一笑道:“秦王觀後,老夫再與之論兵可也,斯兄倒是拘泥。”李斯恍然道:“如此說倒是繚兄灑脫。也好,我立即進宮呈進,轉回來與繚兄做歲末痛飲。”
李斯匆匆走進王城,那一片難得的明亮靜謐實在教他驚訝。
秦法有定:臣民不得賀君,官吏不得私相慶賀。無論是年節還是壽誕,臣民自家歡樂可也,若是厚禮賀君或官吏奔走慶賀上司,是為觸法。秦惠王秦昭王都曾懲治過賀壽臣民,而被山東六國視為刻薄寡恩。可秦國的這一法度始終不變,朝野一片清明。大師荀子入秦,將其見聞寫進《荀子·強國篇》曰:“觀秦風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汙,其服不佻,古之民也。官府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不楛(低劣),古之吏也。入其國,觀其士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官吏)不比周,不朋黨,倜然莫不明通而公,古之士大夫也。觀其朝廷,其朝閑,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無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如此純厚氣象,實在是當時天下之絕無僅有。此等清明傳統之下,每遇年節或君王壽誕,鹹陽王城自然是一片寧靜肅然,與尋常時日唯一的不同,是處處燈火通宵達旦。當然,之所以寧靜還有另一緣由:王城之內凡能走動而又不當值的王族成員與內侍侍女,都去趕社火了。秦法雖嚴,王城一年也有兩次自由期:一是春日踏青,一是年節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