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 剿餉(1 / 2)

崇禎十三年六月底,皇上下發聖旨,加收剿餉。

鄭勳睿看著桌上的敕書,想起明末三餉,明末三餉為遼餉、剿餉和練餉。

遼餉自萬曆四十六年就開始征收,名義上是為了遼東的戰鬥支出,平均每畝地加征九厘,崇禎四年的時候,又提高到每畝地一分二厘,每年可以多征收農業賦稅六百六十七萬兩。

皇上下旨開始征收剿餉,就是對付流寇的,每畝地增加五厘,全年可征收兩百八十萬兩。

至於說練餉,因為鄭勳睿的穿越,迄今尚未開始征收。

鄭勳睿明白,這肯定是楊嗣昌的意思,十麵埋伏、四正六隅的戰役,需要大量的錢糧,朝廷拿不出來那麼多的錢糧,於是負擔就轉移到百姓的身上去了。

嚴格說起來,明朝的農業賦稅,並不是特別重的,與之後的清朝比較起來,不算是特別多,且大明的官吏一直都呼籲朝廷不應該與民爭利,必須要藏富於民,更因為明太祖朱元璋知道農民的辛苦,故而賦稅定的不高。各級的官府若是嚴格按照賦稅之要求征收,絕大部分的農戶是能夠承受的。

可惜實際情況絕非如此。

崇禎年間大規模的災荒,已經將百姓逼到了絕路之上,很多地方赤地千裏,就算是朝廷免去這些地方百姓的賦稅,百姓都是活不下去的,故而增加剿餉,等同於飲鴆止渴。

其次就是人禍,朝廷決定征收剿餉,每畝地增加的賦稅是五厘,可到下麵實際操作的時候,就會變成一分左右,地方官吏可以從中大肆貪汙,甚至出現了有些地方已經征收起來了剿餉,卻言當地百姓困苦,無法征收剿餉。

大明的農業賦稅的確不高,但苛捐雜稅高的出奇,因為流寇的騷擾,也因為後金韃子的侵襲,各地官府想方設法的以練兵或者加強防禦的名義征收苛捐雜稅,而這些苛捐雜稅的數量,往往是賦稅的數倍以上,這就讓老百姓無法承受了。

農戶本就無法承受苛捐雜稅,土地的兼並讓他們的負擔更加的沉重,大明有功名的讀書人,可以少繳納甚至是不繳納農業賦稅,進士、舉人和生員,分別按照朝廷的規定,可以免去多少田畝的農業賦稅,正德年間之後,士大夫階層基本不繳納農業賦稅,這是朝廷優待讀書人的舉措,可惜這樣的舉措,被士大夫充分利用起來,他們開始大規模的兼並土地,農戶因為無法承擔沉重的苛捐雜稅,心甘情願將土地賣給士大夫和商賈。

賦稅的總額是不會變化的,也就是說官府需要征收到的糧食和銀兩數目不變化,並不因為土地的兼並減少,於是那些耕種土地的農戶,就要承擔土地兼並的惡果,他們的賦稅一路增加,甚至超過田畝收入的六成,如此的情況之下,農戶當然沒有活路了。

剿餉的征收,將是新一輪災難的開始。

南直隸也需要承擔一定數額的剿餉,隻不過這一次征收的剿餉,需要全部上繳到朝廷,南直隸不能夠扣留,因為這筆剿餉是專門用於剿滅流寇的。

徐望華看著鄭勳睿開口了。

“大人,這肯定是內閣楊大人提出來的建議,加征剿餉,北方剿滅流寇的錢糧就出來了,正是秋收的季節,想必朝廷能夠征收到剿餉。”

“徐先生,你說的不錯,這應該是楊嗣昌提出來的建議,皇上的聖旨倒也客氣,說是讓百姓忍受一年,吃一年的苦,想的太簡單了,既然賦稅增加了,怎麼可能一年之後就不征收了,皇上真的以為一年時間能夠徹底剿滅流寇嗎。”

“屬下也覺得是如此,不說北方,就說南方各地,百姓的負擔已經無法承受,杭州、湖州和嘉興的洪門稟報,當地百姓的苛捐雜稅名目繁多,數不勝數,百姓甚至不知道繳納的是什麼賦稅,當地官府也不解釋,就是一味強行的收取。”

“不錯,這樣的情形已經存在好多年了,當初北方的百姓大規模的造反,就是被逼得走投無路,朝廷拿不出來錢糧剿滅流寇,就增加百姓的負擔,這樣下去,能夠剿滅流寇才是怪事了。”

“大人說的是,百姓被逼得走投無路,還不是要加入到流寇的隊伍之中,這樣至少能夠暫時的活下來,總比等死的好。”

兩人的話語尚未說完,戶部尚書羅昌洛進來了。

“大人,朝廷敕書要求南直隸一共要上繳剿餉一百零七萬兩。”

鄭勳睿愣了一下,看著羅昌洛,沒有明白過來,剿餉是在大明各地征收的,按照正常的計算,南直隸包括淮北等地,應該承擔的剿餉大約為三十多萬兩白銀,這剿餉的征收,可不是看地方是不是富庶,而是按照田畝的多少來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