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3章(2 / 3)

“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接下來,審判長宣布開庭:“請法警傳喚被告人周翊茜到庭!”

趙有時屏住呼吸,盯著一側的門,見到周翊茜穿著囚服慢慢地走了過來,長發已經變成了短發,精致妝容早已消失,滿臉憔悴,站進了圍欄裏。她突然很想笑,捂住嘴,身上微微發顫,眼圈泛紅。

審判長說完開場白,周翊茜回答完畢,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被告人周翊茜,女……將其推下樓梯,事後逃離案發現場……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周翊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依法認定被告人有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承擔刑事責任。”

趙有時握緊拳頭,翟母捏著她的胳膊,小聲說:“你怎麼發抖,別怕別怕。”

趙有時點點頭,死死盯著周翊茜的背影,審判長問完周翊茜,周翊茜大聲喊:“我不認罪,不關我的事,我是被冤枉的!”

審判長讓她控製情緒,確認她陳述完畢,說:“下麵由公訴人就起訴書中的指控對被告人進行訊問。”

趙有時早料到接下來的情形,無論公訴人怎麼問,周翊茜都拒不承認,周翊茜說:“那晚我根本沒有出門。”

公訴人說:“事發之後,你的口供上說,你當晚七點到淩晨兩點這段時間一直與你的母親在一起,之後你發燒,你的母親陪你在醫院掛鹽水。根據調查,與事實不符,在當晚七點到九點這段時間,你的母親並未與你在一起,你為什麼撒謊?”

周翊茜說:“我媽叫我這樣說。”

公訴人問完幾個問題,輪到辯護人提問,似乎所有的疑點都合情合理的轉移到了沈太太的身上,過了片刻,審判長要求公訴人提供證據。

公訴人說:“我方請求傳喚證人劉強出庭。”

法警帶著大劉進入,公訴人問:“證人劉強,你和被告人周翊茜是什麼關係?”

大劉說:“沒有關係,但是一起在酒吧喝過酒。”

“那你和被害人趙有為是什麼關係?”

“趙有為得罪過我。”

“被害人趙有為死亡一事,你知道嗎?”

“知道,我看見了全部的過程。”

公訴人說:“請你詳細敘述一下當時的情形。”

大劉說:“……那天我越想越氣,就想去找趙家兩姐妹報複,我趕到那裏,正打算上樓,就看見一個女人背對著我,站在樓梯上麵,趙有為站在家門口,我看到後,馬上走開了,繞到了樓道的窗戶外麵,然後我就看到她們說了幾句話,那個女人繞著趙有為走了幾步,沒過多久,我就看到那個女人把趙有為一把拉到了樓梯口,把她推了下去,然後我就跑了。”

公訴人說:“請你指出,當晚你見到的那個女人,此刻在法庭上嗎?”

“在。”大劉伸手指去,“就是她,周翊茜!”

旁聽席上一陣嘩然,趙有時麵無表情地看著,隻有大拇指的指甲在用力摳著食指,食指很痛,可是仍舊無法將她心裏的疼痛轉移。大劉目睹了全部的過程,可是這些,等到四年後的今天才被揭發出來,她不知道究竟是警方無能,還是上天注定,為什麼偏偏等了這麼久,為什麼?

辯護人在向大劉提問:“請問你的職業。”

大劉說:“無業。”

辯護人問:“被害人因何原因得罪過你?”

大劉解釋完,辯護人又提了幾個問題,對審判長說:“審判長,大劉在四年前曾因報複傷害被害人趙有為而入獄,其後不久,他又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被判入獄四年零四個月,他的證供,我認為不可信。”

辯護人舉證結束,接下來又輪到公訴人舉證,這次傳喚的證人是王阿姨和清洗油煙機的工人,王阿姨能證明大劉自出現到離開的全部過程,工人能證明當晚九點到九點半的這段時間,大劉曾從梧桐巷裏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