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告別蘭溪(4)
四月二十日那天晚上十點半,王浩與廠裏專門負責打官司的律師肖斌,一起乘坐南寧至上海的火車去金華。
話說專們負責廠裏打官司的律師肖斌,其實也隻是一個剛從政法大學畢業三四年的小年輕,今年隻有二十七、八歲。肖斌中等個子,偏瘦,戴著一副近視眼鏡,看上去文質彬彬樣子,年紀輕輕的他,腦袋瓜就己經明顯謝頂了。肖斌說說是律師,其實一出學校就來到廣西洛清江造紙廠,從來就沒有在律師事務所做過一天律師。因此,肖斌是不是律師,王浩腦子裏還在打個問號呢。不過,通過交談,王浩知道肖斌這幾年幫廠裏在廣東打過不少官司了,也算是頗有曆練了。
不過,肖斌性格溫和,雖然說是律師頭銜,講話也像普通銷售員一樣隨意,因此,一路上王浩與肖斌倒是聊的甚是投機。
王浩和肖斌於第二天晚上來到蘭溪,住進東風旅館時,王浩原打算開個兩人房,住在一起以便工作。可肖斌堅決要獨自住一個單間,王浩要幫他付住宿費時,他也堅決拒絕。
王浩心裏有點納悶,想起在火車上的時候,王浩與肖斌一起到餐車吃飯,當時王浩結的賬,沒想到肖斌回到臥鋪車箱後,就立即對半將飯錢還給王浩,而現在他又拒絕與王浩同住一個房間,堅決要自己付費住單人間,難道肖斌刻意要與王浩拉開距離,或者是擔心被王浩小恩小惠拉攏,使之失去自主立場?王浩本是一個真誠之人,無論廠裏來人,還是商場上的朋友,他一直都十分熱情款待,可沒想到肖斌是個例外,或許他真的因為身份特殊,不允許跟案件有關人員過密接觸。
一覺醒來,王浩去隔壁房間叫肖斌,然後一起去吃早點。
肖斌第一次來蘭溪,但他沒有顧得上欣賞蘭溪美景,便馬上請王浩配合他的工作。
王浩帶肖斌去過趙亮飛廠裏,去趙亮飛村子裏,去蘭溪法院。接下來兩三天,肖斌獨自一人去調查趙亮飛,具體怎麼進行的,王浩也不知道,因為肖斌不讓王浩參與其中。
那幾天,王浩也沒有閑著,他每天走訪一兩家紙袋廠,並告訴每個廠家,自己月底就要離開蘭溪,以後將工作重點放在開發上海市場上,這兩個月蘭溪廠家需要進廣西紙,就直接電話聯係。
就在肖斌來蘭溪的第四天,他突然告訴王浩:明天上午在蘭溪法院第二法庭開庭!
王浩驚訝地問:“這麼快就開庭?”
肖斌點點頭說:“這很正常,我以前在廣東有時比這次還快。”
王浩問:“趙亮飛的情況你都調查清楚了?”
肖斌便將他這幾天的調查情況一一說了出來,原來肖斌來蘭溪的第二天,就通過查找蘭溪水泥紙袋廠名稱,順藤摸瓜,知道該廠掛靠蘭溪殘聯。他馬上趕到殘聯,經仔細詢問,肖斌方才知道,趙亮飛當時開廠,為了減免稅收,通過熟人幫忙,終於使蘭溪市水泥紙袋廠成為市殘聯下的一個民辦企業。但是,市殘聯不出資,趙亮飛也不上交一分錢,隻是名義上掛靠,以便在稅金上獲得超低優惠。肖斌本想將殘聯也一並起訴的念頭,因為蘭溪市水泥紙袋廠與市殘聯隻是一種名義上的掛靠關係,並且市殘聯不是經營單位,根本就沒有經營收入,其資金來源都是地方財政劃拔的,所以,肖斌取消了起訴市殘聯的念頭。
肖斌隨後又去調查趙亮飛,並且也了解到趙亮飛不久前剛與結婚二十多年的妻子離婚,村中房產歸妻子和兒女,他獨自攬下所有債務,淨身出門。這樣一來,肖斌覺得這場官司,有點像是水中撈月,即使贏了,也拿不到一分錢。因此,肖斌便加快速度起訴趙亮飛,以便盡快將案件結了,回廠向大老板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