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報警,警方在一所豪華別墅發現一具女屍,死者年紀不大。在死者身邊有一封遺書,從最後落款日期看已經有一個禮拜了。遺書內容無非是悲觀厭世、缺乏樂趣之類的話,遺書是用鋼筆所寫,鋼筆就扔在死者腳下,沒有筆帽。
報案人是別墅裏的看護,他對警方說,大約一個禮拜前他曾聽到主人房間發出一種奇怪的聲音。可他沒敢上去,隻為當時隻有女主人單身一人在家,恐有不便。
警探是個很心細的人,他拿起掉在地上的鋼筆。很快他斷定遺書是偽造的,報案的看護成了重點嫌疑對象。經核對筆跡,證明他就是凶手。
警探怎麼知道遺書是偽造的呢?
原來,他用那支鋼筆居然能寫出字來,沒戴筆帽過了一個禮拜的鋼筆絕對不會有墨水的,隻能證明遺書是剛寫完的。那個報案人說了謊。
治學的人隻須事事留心,一絲一毫都不肯疏忽,那麼德業的進步,就會像涓涓的流水一樣長久不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