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Q:良叔,我們真是有緣,在這裏都能遇見(1 / 2)

慕容小花帶著李紅顏來到警察局,在下車時遇見一個人,一個更加不要臉的人。

張之金是個律師,今年三十四歲,在十方市的地麵上鼎鼎大名,隻要有點耳目的,必定聽說過這位流氓狀師。

據說,他從小家裏很窮,經常吃不飽飯,有一天,心血來潮的將良心燉了吃了,之後就變得視財如命,心狠手辣。他打官司從來不看誰對誰錯,隻要有錢,他就能讓你逃脫法律的責罰。

因為本身便是個聰明人,沒了良心的負累後更是智商暴增,憑著一些陰險的招數,他的官司有勝無輸。一時間炙手可熱,被稱作是十方第一。有人特意計算了一下,張律師出道至今,大大小小一百多場官司,他竟然隻輸了兩場。

人們都知道,那些錢多屁事多的富人們就喜歡張律師這樣的人,有了事情就去找他。他也給力,隻要他接手的案子沒有不勝的,除了兩次。

慕容小花作為一名偵探,一名正義的代表,一個“平生不愛隻好多管閑事”的人,自然免不了和張之金打交道。對,張律師人生當中唯二的敗績就是慕容小花的手筆。

在慕容小花看來,張之金無疑是個很聰明的人,他就像一匹狼,狡猾而冷血。兩人隻交過兩次手,每一次都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下場,勉強算是贏了,卻讓慕容小花覺得他是僅次於棲鬼的存在。

兩人在警局門口碰過正著,仇人見麵,自然免不了一陣摩擦。

“張律師--”

“慕容先生--”

“今天又是哪位大老板狗屁倒灶的事發了,竟然勞駕我們的大律師親自跑來警察局?”慕容小花看著張之金臉上的油光,和明顯濕潤的額頭,調笑著,“看把我們大律師累的,就像我們加咖啡一樣--”

張之金自然不知道咖啡是慕容小花家養的黑背,可從這奚落的語氣也猜到肯定不是什麼好話,麵上卻依然不動聲色,反而露出一副笑臉。

“張某是勞累命,哪裏比得上慕容先生出生豪門,”張之金慢條斯理,滿臉微笑,看著就像和老朋友聊天,突然拍著腦門,“哦,忘了,慕容先生已經被趕出家門了--”

慕容小花因結婚和家裏鬧翻的事,張之金不知從哪裏知道,每次見麵都要拿來調侃。

“聽說最近慕容先生手頭緊,連偵探事務所的水電都交不起了,需不需要張某支援支援,張某雖然窮苦出身,幾百塊的水電費還是拿得出來的。嗬嗬......”

慕容小花後悔開口,他早就知道論口才打死自己也不是這位對手,可還是沒忍住。知道不能再說下去,慕容小花白了張之金一眼,自顧自往警局去。

大廳裏,諸葛梨花拿著文件正等著他,見他到來,趕緊看了一眼諸葛良待著的方向,見父親正和師兄陳爾說話,忙上前,一把拉著人偷偷進了審訊室。

黎剛看著兩人進來,原以為是救星到了。他和慕容小花沒有交集,自然不認識,卻記得諸葛梨花,以為是諸葛良派來問話的,頓時擺出一副“打死我也不說”的樣子。這一幕慕容小花看在眼裏,一下子就否認了黎剛是棲鬼成員的猜測,他不覺得一個衣著光鮮,金絲眼鏡,骨子卻透著痞子氣的人會是棲鬼的人。那股真實的怪異,別扭,是絕對假裝不出來的。

可是為了安心,慕容小花還是仔細的看了看手上的資料,他發現用於比對的兩個指紋竟是一模一樣。這是件幾乎不可能的事,就和左手右手指紋不一樣的概率一樣,隻有一百五十億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