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1章 第二現場(1 / 1)

一天上午,警長趕到案發現場時,屋裏的掛鍾正響了七下。已在現場檢查、搜尋的刑警報告說:“經認真檢查與搜索,再未發現新的證據與情況。這盤磁帶是最重要的證據。它顯示受害人被殺的時間是昨天晚上9時零3分。”

原來,刑警接到報案後,在現場發現收錄機時仍在開著的,是處於錄音狀態。刑警倒帶一聽,得到了情況。“噢,那麼準確?”“磁帶錄的是昨晚兩球隊比賽情況。在進入第四球之前的時候,響了兩下槍聲,一共兩次,接著是一陣的呻吟聲,經查詢轉播台,那時的時間就是9點03分。”“如果事情果然是這樣的話,這是第二現場。”警長說少了一種聲音,示意再聽一下錄音帶。“不會吧?我們聽了好幾遍了。”

請問,你知道是為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