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會遊泳,看著身邊的同學結伴到贛江暢遊,便尋思要學一學。
那天下午,他和一幫同學一起來到贛江邊上,豔羨地望著如煮餃一般的人群。這是一處巨大的沙灘,對麵就是新市政府門前的秋水廣場,水裏岸上到處是人,有套泳圈的,有暢遊的,有學泳的,也有不少看客。
經不住大夥的慫恿,他撲通一聲,下水了,和一些初學者一起,在淺灘手撥腿蹬地戲水。
他手撐沙地,以螃蟹之姿,戲遊,越玩越開心。明顯是大意了,他怎麼也沒料到水裏有巨大的沙坑——那是采砂船留下的傑作。正在興頭上,他滑入沙坑,水深至四五米。他留下一句“救命”之後,身體不斷下沉。
人太多了,沒有誰在乎幾句“救命”之聲,隻有他的同桌警醒著,魚一樣遊去,沉在水裏,摸索他這個旱鴨子。他看到同桌那雙水仙一般的明眸。
和所有的悲情小英雄的故事一樣,他獲救了,而他的同桌因精疲力竭,困在水深數米的大沙坑裏,魂歸西天。在這一突發的災變中,同桌那雙在水裏的眼睛深深地烙進他的心靈,眼神流露出對生命的敬重,以及在災難麵前的無助。
同桌躺在太平間的時候,他很想去看最後一眼,但被父親強行拉住了;同桌在殯儀館火化的時候,他很想去送最後一程,但被母親攔在家裏;他還想著去看看同桌的父母,但是……父母的理由很簡單,若是承認了被救一事,他們家裏肯定會要求索賠,索性全部推掉,莫奈我何。
不久,同桌的父母來到他家,說,我們兒子為救你兒子人都死了,你們怎麼也不來看看,或者過問一下。他父母蠻橫地將他們擋在門外,並聲稱:“你兒子的死與我們家小孩無任何關係。我們的孩子福大命大——”他一點兒也聽不下去了,想和父母理論,卻發現門被反鎖了。想起水裏的那雙眼睛,他痛哭不止。
同桌的父母還未從失去兒子的悲痛中解脫出來,又遭此羞辱,悲憤之際,向法院起訴,討要說法,恢複兒子的英名,並索賠10萬元精神損失費。上法庭之前,父母要他咬定他不是同桌救的,這樣一來,同桌的父母必輸無疑。他不答應,便遭到喝斥、鞭打。
法庭上,雙方父母唇槍舌劍,同桌的父母處於下風,已無力回天。輪到他出庭作證,他語驚四座:“我的命是我同桌用命換來的,往後,我也是他們的兒子。這10萬塊錢,我爸爸媽媽不還,長大後,我一定還上!”
他的父母氣得臉紅脖子粗,瘋了似的大鬧法庭:“小孩子說話不算話,不算!”而他徑直走到同桌父母麵前,跪下,大喊一聲:“爸爸——媽媽——”
回到家裏,父母扇了兒子幾個耳光,逼問他:“你為什麼當庭說傻話,做傻事,讓我們難堪?10萬塊,你以為那麼容易賺?”
他流著淚對父母說:“我不能對不起自己的良心,不能對不起水裏的那雙眼睛。”
麵對良心的拷問,我們選擇做挺天立地的巨鬆,還是屈身鬥室的盆景?堅守良知,或許失比得多,可這才是對生命的尊重;堅守良知,讓愛的種子發芽,讓滾燙的真情傳遞,坦坦蕩蕩的心靈才最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