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又有陌生人加入了反駁質疑和指責的隊伍:“我沒有見過高春娜,但是我相信並且佩服這個女大學生。我們有沒有想過,這個社會上許多的虛偽、欺騙其實都是自己造成的。對高春娜的懷疑和指責,是一種悲哀。”
麵對網上日益激烈的舌戰,高春娜逐漸冷靜:一切都將過去,不如保持緘默。但是誰也不會想到,戲劇性的變化出現了:為舌戰作出裁決、畫上句號的,竟然是小偷的現身作證。有一天,高春娜接到輔導員的電話,讓她馬上到辦公室。她一進門,就看到桌子上那個熟悉的錢包,不由怔住了!那不是幾個月前自己丟失的錢包嗎?正在她發愣的時候,老師遞給她一封已經拆開的信。
信中寫道:“尊敬的校長:我今年上初三,很貪玩,過年的時候跟著別人當了小偷。3月1日,我在西寧火車站出站口見到了高春娜,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偷了她的錢包。我看見她口袋裏有手機,便一直跟著她來到了一條小胡同的口子上。
“在小胡同裏,我目睹了高姐姐見義勇為的全過程,我不敢相信那麼溫柔的姐姐會這麼勇敢……當我看見姐姐滴在路上的血時,我很矛盾,我偷了姐姐的錢包,又不敢當麵還給她。後來發現錢包裏有個湖南大學的借閱證,就想起她肯定要上學去的,我要把錢包給她寄到學校去。敬愛的姐姐,你是我的榜樣。長了這麼大,你是我最崇拜的人。謝謝你讓我懂得了應該怎麼做。
“親愛的高春娜姐姐,你能原諒我嗎?我已經回到了學校,我決定以後要好好學習,做一個勇敢的好人。將來考上大學,做一個像你一樣的好人。”
信的落款是:“一個曾經學壞,現在立誌成才的中學生”。看完信後,高春娜忍不住哭了,那淚水是委屈,是激動,是欣慰,也是幸福。她沒想到,自己丟失的錢包會從千裏之外的青海寄過來,而且一樣東西也不少;更沒想到,寄錢包的人居然是偷了自己錢包的小偷。
原來,這位中學生從報紙上得知,“英雄姐姐”正在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於是便用特快專遞把錢包寄給湖南大學校長,並請求校長“一定把錢包還給姐姐”,以此來證明“姐姐”的清白。
真善美的種子的生命力是極其強大的。湖南大學學生工作部發出了“開展宣傳和學習高春娜同學事跡”的通知,授予高春娜“見義勇為優秀共產黨員”稱號,並獎給她1000元錢。高春娜將全部獎金捐給了希望工程。
此後,《湖南日報》、《中國青年報》、《新民晚報》、《長沙晚報》、湖南教育電視台等多家媒體,從不同的角度相繼對高春娜同學的事跡作了報道,大力弘揚她勇敢無畏的精神和真誠付出的愛心。
2006年4月25日,一位記者通過電話與高春娜取得了聯係,她說了這樣一句話:“被誤解時,我很難過,但我沒後悔,即便讓我再選擇一次,良心也會告訴我要選擇衝上去。即使沒有人給我作證,我自己的良心會給我作證。做人,麵對良心無所愧疚是最坦然的。”
無論麵對怎樣的誤解,隻要問心無愧,總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赤誠能夠喚起赤誠,當你行為坦蕩蕩,麵對良心無所畏懼時,其實也喚醒了他人的良知。我們相信人性本善,讓我們用良知喚醒良知,讓世界充滿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