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宋傑和納蘭雪陽,這個飯桌上還有同行的管家和莊園裏麵的主事人。
這個主事人是一位性格豪爽的中年人,虎背熊腰的,有一米八五的個子,十足的東北大漢,說起話來也是一個爽快。
“兄弟,你盡管吃,別的不敢說,就咱們這裏圈養的綿羊,絕對能把你吃到吐。”這個中年人叫做長弓,納蘭雪陽管他叫張叔。
雖然這個長弓外表看起來很正常,可是宋傑總是覺得這個人有些不對勁。
這個時候,納蘭雪陽將腦袋湊過來,給宋傑說道:“張叔是和我爸從小穿開襠褲長大的好兄弟,當年張叔被仇人追殺,受傷之後就失憶了,然後就失去了行蹤。
最後,我爸是在這兒找到他的,但是張叔就躺在積雪裏,已經被積雪漫過了身子,是我爸帶人從積雪裏將他挖出來的,幸虧是我張叔福大命大,活了下來,等他醒來之後,我爸想將我張叔帶回沈陽,可是張叔他死活待在這裏不肯走,所以我爸再三考慮之後,才在這兒修建了這個莊園。
當然了,我之前說的那兩個原因,也是存在的,至少看到張叔在這裏生活的很開心,那我爸所做的一切也就值得了。
在這裏,張叔可以無憂無慮的生活,而且還有專門的護衛保護著他,別看張叔失憶了,但是他活的還是很開心的,有的時候,我都是有點羨慕我張叔呢。”
“是啊,無憂無慮的生活總是讓人向往,如果記憶成了一種負擔的話,倒還不如選擇失憶。”宋傑感慨道。
聞言,納蘭雪陽愣了一下,然後看著宋傑說道:“怎麼的,突然還變成了哲學家了,說話一溜一溜的。”
“哈哈,多讀書,少說話,再告訴你一句話,人醜更是要多讀書。”
“宋傑,你混蛋!”
......
第二天清晨,伴隨著一陣雞鳴,宋傑從被窩裏鑽了起來。
在這寒冷的山溝裏誰這麼一腳,真的是讓人有些不想起,可是一想到自己來這兒的目的,宋傑還是咬牙堅持起身,然後從屋子裏走了出來,來到院子當中。
現在才六點一刻,院子裏還是黑著的,在一個吊燈下,宋傑看到了一個人影,細細看去,原來是昨天和他們一塊兒坐在飯桌上吃飯的長弓。
宋傑走過去,喊了一聲:“張叔早啊。”
“嘿,宋傑兄弟,你們年輕人不是喜歡睡懶覺麼,怎麼起的這麼早?”長弓問道。
“這不是習慣了麼,之前我早早地起床,都是要練功的,一點一點堅持下來,也就成了習慣了。”
“哦?練功?”長弓在嘴裏琢磨了一下,然後問道:“宋傑兄弟也是練家子?”
宋傑笑了笑,回答說:“是啊,練過。”
“哈哈,既然練過的話,那就來賠老哥練兩下,可以不?”
“沒問題啊。”
說著,宋傑就將身上的軍大衣褪去,然後穿著一件背心,鼓了鼓身上的肌肉,算是做一做熱身。
而長弓也是將手中五十斤重的啞鈴放了下來,活動了一下脖子,然後做出招架之勢。
“身為長輩,我理應讓你,所以,你先出手吧。”長弓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