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新鄉人王敬奉命駐守邊疆,臨行前將六頭母牛寄養在其舅李進處。過了五年,王敬從邊疆回到故鄉,得知這六頭母牛共產下小牛三十頭。他來到李進家,向李進要牛。李進說:“已經死了兩頭”,隻還給王敬四頭母牛,而根本不提三十頭小牛的事。王敬十分氣憤,便求人寫了狀子告到縣衙。

縣令將王敬收監入獄,又命人去捉拿李進。李進被帶到縣衙,縣令厲聲叱責:“盜賊同你一起偷了三十頭牛,藏在你家,有這回事嗎?快快從實招來!”接著,又大聲說要提賊上堂跟李進對質。這時,手下用衣服蒙住王敬的頭,讓他站在南牆下。

李進見有人要來對證,十分驚慌,就交代了實情:“我家的三十頭牛,全是我外甥的母牛所生,確實不是偷來的。可以讓我的外甥來作證。”縣令讓人掀去王敬頭上的衣服,李進說:“這就是我的外甥。”縣令說:“如果他是你的外甥,就趕快把牛還給他。”又對王敬說:“這五年,你舅舅把母牛養好了,還生了這麼多小牛,也夠辛苦的,你可以給他幾頭表示謝意。”王敬聽了,點頭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