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為人之媳,為人之妻,剛扯了結婚證,雖然還沒辦過喜酒,但婆婆、丈夫也應該對她疼愛、關心一點兒才對。但黃母和黃國文卻不是這樣。因為黃國文是受了前女友的欺騙,為了“報複”前女友,才演戲跟程雅湘談上“對象”“結”的“婚”,心裏邊總不平衡的,就迅速對她變得冷漠起來,越來越不理不睬。他老媽也是這樣,受到兒子態度和心情的影響,她也從此以後對程雅湘橫看豎看都不順眼,給他們做飯越來越多煩言,並經常挑撥是非,使黃國文不時用粗言爛語傷她的心,還因她不服氣回嘴,或者因其他事情,而出手打她,甚至把她趕出家門去,並把她的衣物扔出門外去,不準她再回家。
程雅湘是個賢淑內向的人,她不想事情鬧得太大,因此雖然黃國文幾次粗暴地對她大打出手,過後又總是毫不認錯,她也隱忍了,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叫夫妻關係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但她的良好願望卻得不到丈夫的友善回報。
本來程雅湘是個品行端正的人,除了被動回應別人之外,從不與男人交往,更不會做出對不起丈夫的越軌之事的。但前日,不知是活該她倒黴還是怎麼回事兒,同大院住的一個男人,主動跟她說了幾句話兒,對她的丈夫與婆婆總粗暴地打罵她表達了自己的同情和氣憤之意。這情景和話語給黃國文和婆婆聽見與看見了,待她回到家以後,他們便指桑罵槐地再指責她,還故意編話兒說她行為不端,跟那男人勾上了。她很不平,就極力自辯,並回罵他們胡言亂語,冤枉好人。這可就使黃國文惱羞成怒了,很快便對她拳打腳踢,把她打得鼻青臉腫,出現了口腔出血,隻得自己去醫院醫治,住了一日以後才止住血和痛,然後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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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了程雅湘時斷時續的傾述後,林森朝沉默了很久。一方麵他對法律上的事情不甚了了,對她的話兒的真實性也疑信參半,因此不好發表什麼意見和看法。另一方麵他以前對她還曾起過的一點兒意思,現在聽到她的傾述後,得知她已經跟人扯了結婚證,而且那人還是公安派出所的一個民警,他便對她生出了一種本能的戒備和拒絕的心理,一點兒那種意思也不再存在了——這怪不著他,他雖然歲數已經挺大了,但因為至今都還沒談過戀愛結過婚,他就從來都對結過婚的女人(甚至隻是跟別的男人發生過床上關係的女人,發自內心地抗拒)。如果不是這樣,他一個活了四十多歲還打光棍的男人,從來就對女人的身體存著有很強烈的興趣的,有時在幻想很難克製的情況下,他還為自己無法像做生意那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地付錢請某個女人脫光身子給他看,或者滿足他對女人的渴望,他還為此感到很大的遺憾,覺得這世上的事情太不圓滿。但盡管如此,他也潔身自好,從不願意去亂找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因為他既怕壞了自己一向來的好名聲,也怕自己染上髒病(特別是染上絕症愛滋病)——當然他也決不想做法律上不容許他做的事情。
所以現在聽見程雅湘已經跟人結婚,林森朝雖然仍舊是一個光棍漢,又怎麼會不從心裏抗拒她呢?
程雅湘可能也看出了林森朝寫在臉上的表情和心裏的想法,向他說完了她的故事後,她又哭了一陣,然後便神情抑鬱地不時四處看。
林森朝和程雅湘沒有在白塔邊呆很久,見該說的話兒都說完了,該看的風景都看過了,便默默無言地回放生池前去,她在前,他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