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抒銘在那日女兒曾小麗去了縣政府回到家後,就無可奈何而又氣恨地對女兒說:“你是夜晚逃婚的,這下還是在夜裏就走吧,我不留你了,走得越遠越好!”

要在以前,曾小麗聽見他這樣跟她說話,一定會理直氣壯地回答:“走就走!既然你趕我走,那我就再不回來了,還怕沒人會收留我嗎?!”

但現在她不想這樣做了,因為她就要辦喜酒了,就想一家人和和睦睦、快快樂樂的。而且她也想到自己的父母養大自己不容易,自己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給他們帶來什麼錢財和寬鬆點兒的生活,相反還要老惹他們操心,老惹他們生氣,實在太對不起他們了。因此她要盡力挽回自己在父親心中的感情,使父親對她的愛心不至泯滅。這樣她在聽到他的這番話兒之後雖然覺得芒刺在背,她也沒有冒火,相反還臉上陪著笑,無話找話地取悅他說:“阿爸,我可是你的親生女嗬!要是你把我趕走,我再也不回來了,以後你不是少一個愛你、孝順你的人了麼?”

“我不稀罕你孝順!這下我沒你這個女,你快給我走!快走!”曾抒銘滿臉怒色。

曾小麗聽到他這些話兒,真是難以容受,簡直想撒腿就走。可是考慮到這一走,以後自己更難找到理由回來了,便隻好努力忍耐,繼續曲意逢迎他說:“阿爸,你不是吧?我是你唯一的親生女,你也把我當成了眼中釘,肉中刺,非把我趕走不快,是不是太狠心了?我同唐魯立情投意合,雖然他這下還窮,不討你喜歡,叫你惹氣,但他總是有能力的人啊,將來也可以賺到錢。當他有很多錢給你的時候,你不是會覺得他人也很好了麼?”

“我不稀罕他的錢,他的錢我受不起!”

“你這不是真話,隻要他真的有很多錢給你,你到時一定會喜歡他的!”

曾小麗說這些話兒時,覺得很膩煩,覺得這樣很庸俗,很無聊。但為了能夠讓父親消氣,她盡管說得心中毛躁,也不能不勉為其難地不停和他磨嘴。

曾抒銘跟曾小麗說話的時候,小麗媽開始悄無聲息地站在一旁不吭氣,到他們說得差不多了,話兒說得沒有那麼緊湊了,她才插進話兒去對曾抒銘勸解道:“小麗爸,我跟你講啊,事情已經這樣了,小麗和那個唐魯立都把真的結婚證辦好了,改變不了了,你再罵她也沒用,就讓她隨她自己的意。是她自己嫁給唐魯立,又不是我們嫁給唐魯立,以後她要吃到苦頭哭鼻子,也怨不到我們了!”

“不,我既然是她老爸,我就要管她。要是她以後過得連我們都不如,那我哪兒還有臉兒去見人啊!”曾抒銘怒氣衝衝地說。

“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女婿是她自己找的,又不是我們硬拉給她的,別人要笑話也隻能笑話她,不會笑話我們。關我們什麼事呢?”小麗媽輕描淡寫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