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著買好的早餐回到家,劉雅芳第一個碰到的人就是嫂子周蓉蘭。
周蓉蘭是準備上廁所去的,可能想不到這個以前老給她欺侮、嘲諷、唾罵的姑子,現在會不“再”恨她,買早餐也給她買回一份來,以為劉雅芳就買她自己的和她家裏其他人的,心裏妒忌,便拿冷眼瞧了她一下,然後走進了衛生間去,從裏邊關上了門。
劉雅芳這個時候也沒有心思去招呼周蓉蘭一起吃早餐,就沒有理她,隻向家裏其他人喊道:“爸、媽、哥,我買回早餐來了,你們都出來吃吧。”
然後她就自己開始吃起來,把一份用薄膜圓碗裝的湯粉放到自己的麵前,撕開紙包著的一雙筷子,就先夾四個蒸餃吃(每份有十個),吃完就吃糯米“雞”,因為才買了五個,她就隻吃一個。然後再把叫賣主切成五塊的煎餅夾了一塊進自己的湯粉碗裏,就又吃湯粉又吃餅了。
在劉雅芳快吃完自己的早餐的時候,父親也從他們房間出來了,眼睛瞧向她,問:“阿芳,你今早上一下買了那麼多早餐啊?”
“是。我覺得要買這麼多才夠吃,不然可能會不大飽。”劉雅芳頭也不抬地回答。
“你是找到了什麼單位工作呢,可以沒開始上班就預支工資,那麼好?”父親問她。
如果是嫂子問她,就算問再多次,可能她也要“隱瞞”到自己正式去上了班以後才肯告訴對方,但父親問她她就不好再那樣瞞著了,因此隻得回答:“我在羅順初的家私店找到了一份工作,是做會計同導購員。”
“羅順初的店子可以預支工資?”父親半信半疑。
“是,他看我很多年沒事做沒收入,就講讓我先預支點兒工資有零花錢。”劉雅芳半真半假地再回答。
“這麼好?”
“是。”
“他不會隻讓你做幾日就不讓你做了吧?”
“不會。因為我不是那麼笨的人,在他那兒隻做幾日就沒得做,我同他簽了十年的合同書哩,讓不讓我繼續在那兒做,得雙方協商一致。如果我沒犯大錯誤他也炒掉我,他得按照合同期的工資標準補償一半工資給我,也就是我簽了十年合同,他得補償五年的工資給我。”劉雅芳一臉自豪地說,當下就按捺不住自己愉快的心情,快步跑進自己的房間去把那合同書取了出來,拿給父親看。
父親接過去,很仔細地反複看了兩遍,然後臉上也露出了愉快和欣慰的表情來,說:“嗯,你這合同簽得不錯,就是應該這樣簽。工資每月最低兩千元,以後每年以百分之十增加,而且不能以違法理由提前撕毀合同。有了這合同書作保證,你最少五年的工資就有了。好,好,非常好!終究是一個大老板,做事就是比別人大方,有氣派啊!”
在他這樣說話的時候,周蓉蘭也打開門從衛生間裏走出來了,見公公要把合同書給回女兒,她便急忙搶了過去,一副挺性急的樣兒說:“讓我看看!先讓我也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