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管曉蘭聽見賴爭那樣說,雖然賴爭外表長得也多少有些粗魯的樣兒,跟一個讀書人的樣兒有點兒距離,她卻也臉露友好、溫柔的表情來,對他說道:“哦,這樣啊?你向右走,不是很遠了,那兒就有一家書店,很多書賣的。”
“哦,好,謝謝你。”賴爭學電視上的人那樣禮貌地說,然後他便離開了這兒,但他卻沒有真的去找書店,因為他沒有這份閑心思。
追求管曉蘭一點兒進展也沒有,賴爭心中自然是很懊喪的,因此往回走的時候他便有些悶悶不樂。要是在以前,他可能碰了這樣的壁就直接回家去了,不再在外邊苦熬,因為明顯沒有什麼好結果的事情,再苦熬下去看起來也沒有什麼大用。
但這次賴爭卻不是這樣,走著走著他便想:河邊那條路真的挺寂靜、挺不安全的,對獨自一人行走的男人來說,不安全的地方是如果身上有錢的話,可能會給人搶劫;而對一個獨自行走的女人來說,則是可能會既給歹徒劫色,又給歹徒劫財,尤其是像管曉蘭那樣又年輕又有姿色的女孩子來說更是這樣。
賴爭雖然自己也追求美色,在其他某個特殊的地方,他可能也會強迫有姿色的女孩子給他占有,但在這市區的街上他卻不會這樣做。因為他現在已經很想賺大錢了,而且也開始有了那種希望和機會,他隻想合法地、正正當當地追到一個女孩子,娶到一個女孩子,而不想去走極端的路,在這樣的僻街上強行侵犯一個女孩子,害自己以後沒有好日子過。
所以這個時候賴爭想到管曉蘭今夜跳完舞或者開完會以後,還是要往回走的,很有可能再走回河邊這條路,他就想等待一下,不是為了侵犯她,而是要暗中保護她,叫她在遇到危險和歹徒以後給他救下,因為感激而願意和他交往,慢慢到雙方談上對象,最後她便心甘情願地嫁給他。
因此,他突然便不想那麼快回家去了,而是自己告訴自己:“我得在這兒多等一下才行,直等到她跳完舞、開完會從這兒回去,回到她家為止,不然我今夜就白出來了。”
這樣想定以後,賴爭便找了一處比較黑暗,不容易給別人發現的地方坐下來。
根據賴爭自己的推測,管曉蘭不管是去單位排練還是開會,因為是晚上,時間不多,最了不起過上兩個鍾頭就該回來了,那個時候最多有九點多鍾。
可是他在那兒挺耐心地等待,比他自己以前任何時候等待一個人的時間都更長,直等到了十點鍾過了,竟然還沒有等到管曉蘭的身影再次在這河邊路經過。
這可就不能不叫他覺得很奇怪了,心裏想:“她難道排練、開會要搞到那麼夜嗎?”
當然賴爭也想到了管曉蘭可能會多兜一點兒路,從另外一條街道兜回家裏去了。畢竟跟河邊這條路相比,另一條路來往的人車多一些,路燈也更多一些,看起來給人更亮更安全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