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父道:“今晚在市裏吃餐飯那倒沒什麼大問題,既然我和你媽來了,你和阿蘭又快要結婚辦喜酒了,我們總得去拜訪拜訪未來的親家才行啊。隻是這過一夜吧,可能住起來不方便,那就算了吧。我們自己有車,可以在吃過飯以後就開車回去。安都離市裏也這麼近,一個鍾頭都不用就回到去了。”

“爸你和媽不用那麼心急回去,我家裏有房,可以讓你們住哩。”管曉蘭開口道,告訴他,“我家裏有三房一廳,我爸我媽他們住一間,我哥和我也各住一間。如果你們不來,我可以回家去住,你們來了,我那間房間就給你和媽住,我跟阿爭去阿姨家那兒住。這樣今夜你和媽也可以跟我爸我媽他們多聊聊天哩。”

“這樣啊?”賴父問,瞧瞧她,又瞧瞧賴爭。

“是啊,爸你們就不要心急回去了,做什麼不在市裏住一住呢。”管曉蘭再道。

“好好,既然兒媳婦都這樣講了,那我們還那麼心急回去,就太對不起她了。今夜我們就在市裏住一個晚上吧。”賴父滿意地笑起來道,然後便告訴她,“現在我們找間超市買點兒東西,然後我們就一起去探探你爸和你媽他們。”

“東西就不用買了吧,不用那麼講客氣……”管曉蘭輕輕地道。

賴父說:“買,當然要買,第一次去看他們,怎麼能空著手去呢?那也太失禮人了吧!”

這樣他們便開車找去了一家超市,也就是賴爭和管曉蘭買了金戒指的超市,選了幾樣包裝精美的禮物,然後便去管家了。

在車先見到賴爭的玻璃店的時候,賴爭手指著那店門對爸媽說:“那就是我開的玻璃店,挺小的,不過還挺賺得到錢,才幾年時間,可能就讓我比那些有單位的人做上十多二十年都還多了。”

“哦,不錯,很不錯。”賴父一臉滿意地點點頭道,告訴他,“現在我們先去那兒看看,講件事情。”

“好,行。”賴爭答應道,心中想,父親在車上和外邊不跟他們“講件事情”,要特意讓他們一起去他的玻璃店才說,表明那件事情肯定非常重要,也非常需要向外人保守秘密,不能讓外人聽去了。

這樣,賴父便將車開到了賴爭的玻璃店門前停下,開了門後,賴爭、管曉蘭和賴母都是空著手下車,賴父則是帶著一個小皮包下車。

賴爭急忙掏鑰匙把玻璃店的卷閘門給打開了,賴父走了進去,見其他人也走進了店裏後,他就吩咐兒子說:“阿爭,你現在把卷閘門也先關上一下吧。”

“好的。”賴爭爽快地答應,腦海裏猝然一閃,他便想到,老爸在第一次下車時,是挎著那個大皮包進售樓部的,那大皮包裏裝著近百萬的錢。現在他再下車,挎著的雖然不是大皮包,但也脹鼓鼓的,說明那裏邊應該也是一些錢,至少有三十萬左右的錢——這說明,老爸可能在來之前就替他想好了,不僅買房的錢他全出,連裝修的錢也給兒子帶來了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