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奸宦一當權,好好的大明就會被整的一灘糊塗呢?
其實很簡單,奸宦奪權是為了什麼,治國,別開玩笑了,他們連後代都沒有治理好了有什麼意義?我死後,哪管他洪水滔,他們奪權,純粹就是為了眼前的名利!
比如王振,掌權之後,舉朝稱其為“翁父”,這名有了。
至於利,明代宗下旨籍沒其家產時,僅金銀就塞滿了六十多個庫房,玉盤搜出來一百多個,高六七尺者珊瑚樹都有二十餘株,其它珍玩則不計其數,足見其獲利之豐。
又比如劉瑾,掌權之後,舉朝稱其為“立皇帝”,這名也有了。
至於利,明武宗下旨籍沒其家產時,搜出黃金二百五十餘萬兩,白銀五千餘萬兩,其它珍寶細軟不計其數,這獲利,也隻有史上第一貪官和珅能和他一比了。
再比如魏忠賢,掌權之後,舉朝稱其為“九千歲”,世人隻知有九千歲,不知有皇上,這名已經曠古爍今了,再沒有任何人臣能有他這名氣了,因為九千歲再往上就是萬歲爺了。
至於利,由於崇禎下旨捉拿魏忠賢時走漏了消息,魏忠賢在去鳳陽途中畏罪自殺,他所貪汙的財物去向成迷。
有史料記載的,僅僅是他自殺之前所暴露出來的一些財富。
比如,他被貶去鳳陽守陵時攜帶財物兩百多車,自縊後,被其隨從瓜分。
又比如,他貪汙內幣為自己修陵墓,前後貪汙共計三百餘萬兩。
再比如,他大封親族,有侄子、侄孫、姻親共計十七人受封左右都督、伯爵、侯爵、公爵等官職和爵位,每人賞賜的銀兩、田地、府邸,價值少則幾萬兩,多則上百萬兩。
再比如,他強取豪奪京城十多處豪宅,每一處都價值無算。
這十多處豪宅史料也沒有一一記載,隻有一處,有相應的記載,因為這處豪宅的來頭很大,他是直接搶了皇親國戚的!
這處豪宅便是明世宗賞賜給寧安大長公主朱祿媜的府邸,魏忠賢看上這處府邸之後,一開始是想低價買下來的,畢竟人家是皇親國戚不是,直接開搶有點不好。
但是,寧安大長公主的兒子李承恩卻“不識相”,硬不肯把自己的家低價賣給魏忠賢。
不賣?這是敬酒不吃吃罰酒咯,那就直接搶!
魏忠賢直接令人將他母親寧安大長公主留下的器物搜出來,然後誣告他盜竊乘輿服飾等禁物,將他判了死罪!
人死了,豪宅自然到了魏忠賢手裏。
不過,一個公主而且還是嘉靖和隆慶兩朝最受寵愛的公主,留給兒子的東西,竟然被他誣陷成盜竊來的禁物,這罪名,安的的確有點過分了。
而且寧安大長公主還是隆慶皇帝的姐姐,也就是萬曆皇帝的親姑姑,按輩分算李承恩也應該算是啟皇帝的爺爺輩了,魏忠賢竟然隨意誣陷,並治其死罪,奸宦之囂張,可見一斑。
當然,明朝的太監並不全是大壞蛋,也有像鄭和和馮保這樣的賢宦。
鄭和就不了,鄭和下西洋的故事幾乎膾炙人口,無需過多的贅述,而且,他所處的時代,離張斌這個時候也太久遠了,他和張斌很難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馮保就不一樣了,他和張斌還真有那麼一點關係,因為王安是馮保培養出來的,而曹化淳正是王安培養出來的,他們可謂一脈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