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口若懸河,說起來沒完沒了。我聽到了他誇我聰明。但是我難以理解的是,聰明為什麼會成為我這個囚犯的罪狀呢?這對普通人來說不是一個非常好的優點嗎?我覺得自己對此有些難以理解,於是就不再聽檢察官講話。片刻之後,我又聽到他說:“在整個預審過程中,這個人對他的行為表示過悔恨嗎?沒有,根本就沒有,先生們。”這時,他好像非常氣憤,用手指著我繼續揭露我的罪行。我真不明白,他為什麼會這樣。當然,他說的並非全是假話,這一點我必須要承認,因為我的確沒有為開槍殺人的行為,表示過悔恨。但是讓我難以理解的是,他為什麼會那樣激動呢?我真想非常友好、親切地對他說,無論我做錯任何事情,我也從來沒有悔恨過。總會有各種事情讓我操心,我又怎麼會有時間對做過的事情進行悔恨呢?但是,我現在是一名罪犯,我又怎麼能夠用這種口吻對別人說話呢?我已經被剝奪了向別人表示友情的權利。當我想到這裏的時候,檢察官的話又把我的注意力吸引了過去。此時,他已經開始對我的靈魂進行評論。

他說,在這段時間裏,他一直在對我的靈魂進行研究,最終他發現,我的靈魂非常空虛。他說,他非常肯定地認為,我沒有靈魂,沒有人性。他還補充說:“既然這些品德在他身上根本就不存在,我們也不能以此作為責備他的借口。但是,現在我們置身於法庭上,不能對他有絲毫寬容之心,因為那樣正義的力量就會受到無情地削弱。雖然這樣做並不容易,但是必須要這樣做。尤其是現在,我們在這個人身上看到了巨大的靈魂黑洞,而這將會讓他變成社會的毒瘤。所以說,我們必須要這樣做。”

這時,他又想起了我對媽媽的態度,於是又開始論述起來。他在辯論時所說的話,此時又被他重新複述一遍。對於這個問題,他說了很多話,而且一直沒完沒了地說下去,讓我根本沒有興趣再繼續往下聽。我的注意力完全轉移到了天氣上來。我覺得那天早晨實在是太熱了。

過了一會兒,我又聽到檢察官用堅定而沉穩的聲音說道:“先生們,明天這個法庭將要審理兒子殘忍地殺死父親的案件。”他說,那樁謀殺案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他希望殺人犯受到應有的懲罰。但是我覺得,我對媽媽的冷漠讓他產生的厭惡之感,比那樁案件讓他產生的厭惡之感,還要嚴重得多。他認為,一個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父親的人,和一個在心理上精神上殺害了自己母親的人,都沒有臉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他覺得後一種罪行是前一種罪行的準備階段,後一種罪行早晚會促使前一種罪行變成現實。他繼續講道:“先生們,我認為這個罪犯與明天將要審理的那個罪犯犯有同樣嚴重的罪,都應該受到最為嚴重的懲罰。”

可能是講的時間太長,他的臉上布滿了汗水。他擦了一下臉上的汗水,最後說道,懲罰罪犯是他的職責,雖然這種職責會給他帶來痛苦,但是為了人類社會的和平和穩定,他將無視這種痛苦的存在,堅決履行好他的職責。他說,既然我麻木不仁,完全喪失了人類的良心,那麼人們就應該唾棄我;既然我不承認這個社會的基本法則,那麼這個社會把我拋棄也是理所應當。他說:“我現在請求你們殺了這個人。雖然提出了這個非常殘忍的請求,但是我並沒有因此而感到痛苦。恰恰相反,我覺得現在非常輕鬆,因為我可以肯定地說,他是一個非常殘忍的人,他理應受到這樣的懲罰。”

說完之後,檢察官如釋重負地坐了下來。在此後的一段時間裏,大廳裏一直非常安靜。我沒有想到他會提出這樣的請求,所以感到非常吃驚。此外,我又覺得大廳裏非常熱,因此我感到很不舒服。庭長的咳嗽聲打破了大廳的沉寂。他問我,還有沒有要說的話。聽到這個問題後,我站了起來,急於想要說出心裏的想法。可是越急,我的話越語無倫次。我說,我其實並不想用槍殺死那個阿拉伯人。庭長說,對此,他十分清楚。他還說,我說了半天,都沒有說出什麼來。因此他希望,在我的律師為我辯護之前,我能夠把促使我殺人的原因解釋清楚。我急於想要為自己辯護,因此就沒有注意說話的邏輯。我說,是太陽促使我殺人的。大廳裏的人們聽到我這樣說過,都笑了起來。我知道,大家都覺得我的解釋非常可笑,但是那就是事實,我隻是把事實說了出來。接下來,庭長讓我的律師為我進行辯護。他說,他有很多話要說,可能需要幾個小時的時間,而現在已經不早了,所以他請求等到下午再講。庭長同意了他的請求。

下午,天氣熱得讓人難以忍受。大廳裏巨大的電扇在不斷地扇著風。陪審團的成員們人手一把小扇子,不斷地揮舞著。上午我的律師說他會講很久,所以我也做好了心理準備。在一段時間裏,我的注意力完全在他那裏。因為我聽到他這樣說:“我確實殺人了。”此後,他總是用第一人稱“我”來稱呼這個被告。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出於好奇,我向法警提出了這個問題。法警不但沒有給我答案,還讓我保持安靜。一會兒之後,他告訴了我答案。他說,這是律師們慣用的方法,所有的律師都會使用。我仍然覺得,我這個犯罪被排除在審判過程之外,好像這個案子跟我沒有任何關係。我覺得我的律師非常可笑。他說,是阿拉伯人先挑釁我的,如果沒有他的挑釁,我根本不會殺他。之後,他又談論起我的靈魂。他說:“我對被告的靈魂也進行過研究。但是,我卻得出了與檢察官截然相反的結果。我發現了一些非常明顯的東西,那些東西本不應該被忽略掉。”他說,我是一個任勞任怨的小職員,努力工作,得到公司其他人的認可。他說我是一個富有同情心的人,對別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他還說,我是一個孝順的兒子,與母親的關係非常好,盡最大的努力贍養母親。最後,我為了母親著想,為了讓她能夠過上更加舒適的生活,而那種生活是我沒有能力提供的,才把她送進了養老院。我的律師繼續說:“先生們,我一直不明白人們為什麼要貶低養老院。其實養老院這類機構是由國家出資建立起來的,在社會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我覺得他在辯護過程中表現得非常不錯,但是他並沒有提到與葬禮有關的事情。由於他的話像檢察官的話一樣沒完沒了,我的靈魂總是不斷地受到別人的評論。這些事情讓我摸不著頭腦。